知识库

食品生产许可(新办)

来源:融安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3-07-25 17:00  

问题:同时申办两个以上食品类别且出现跨层级许可权限的食品生产许可时,请问:需要同时分别向各相关受理许可机关提交申请吗?如可只向一个许可受理机关提交申请,那么,应向哪级的受理机关提交申请?

解答:自从2015年11月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系列便民的改革政策措施,统一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办结、各方协同审查审批”的工作制度。所以:
(1)只需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的许可权限规定和本次申办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由申请人自行选定其中一个食品药品许可业务受理机关的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的受理机关负责牵头组织,会同其他相关许可机关,协同进行技术审查和集中现场核查,必要时,集中听证;并汇集各方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获准许可的,统一汇集核发全部许可项目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最后,由受理机关统一告知和送达全部的审批结果,并按规定及时公开和共享审批结果的有关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