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公示
学员申请退办的,要求必须由学员本人(特殊原因如伤残、服刑、失踪、死亡外)亲自前来办理。退办接待及办理工作由安全督查科(督查科办公室设于一楼办公室)负责。
一、退费手续依据学员的、进度所产生的费用名目及标准如下:
序号 | 费用名目 | 费用标准 |
① | 人工服务费 | 500元/人 |
② | 报名材料费 | 100元/人 |
③ | 培训平台服务费 | 200元/人 |
④ | 考试费(含制证费) | 按报名材料的受理日期车管部门收费标准执行 |
⑤ | 科目二培训费 | 退:(全额—①—②—③ )X90% |
科目三培训费 | ||
⑥ | 违约金 | 已缴纳的费用 |
说明:
1、报名材料未经车管部门受理的学员:产生①一个项目费用;
2、报名材料已经车管部门受理的学员:产生①②③三个项目费用;
3、参加培训的学员:使用⑤项目的公式计算;
4、参加了考试的学员公司无退费;
5、以上退费公示不含已交车管所费用、教练员费用。
二、隐瞒吸毒史、满分记录、酒驾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准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者而进行报名交费的,因学员违约行为所以退办无退费产生。
三、学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车管部门办理档案注销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学员本人自行承担。
融安县永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