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为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对出租汽车乱象进行整治,重点整治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过程中未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拒载、途中甩客、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文明的、车容车貌不符合规定等违规行为,通过路检路查、暗访收集证据,请广大群众朋友们共同参与打击违法违规行动,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发现出租汽车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屡教不改的从重处罚。
我们向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1、个人或亲朋好友集体出行时,选择乘坐有企业标识、服务监督卡、有监督举报电话的合法经营的车辆,乘坐出租汽车时如发现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供车号、录音、录像等资料及时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投诉:
(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2)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3)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4)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5)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6)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7)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8)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投诉电话:8151361(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全县广大群众朋友们自觉维护自身权益,并做好亲属朋友宣传工作,引导周围人共同杜绝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健康交通运输环境。
融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