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建设更高水平的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科学、合理布局城市公交线网,提高城市公交运行效率,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公交出行服务,适应市民多样化的公交出行需求,增强公交服务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公共汽电车线网设置和调整规则》(GB/T 37114-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含BRT)运营服务规范》(DB45/T2429-2021)等规定,结合柳州城市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包括总则、公交线路新增、公交线路撤销、公交线路调整、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程序、附则。
(一)总则。说明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职责、实施职责等内容,明确了柳州市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的总体要求,并要求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进行配合。
(二)公交线路新增。《管理办法》对新增公交线路应符合的相关条件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新增公交线路的主要目的是填补城市公交服务空白,充分考虑与周边已有的重要交通站点、公交枢纽、大型居住区等相衔接;宜依托现有建成交付的公交场站,起讫点两端应满足公交车辆停放需求(环线除外);应具备道路设施保障,包括道路宽度、转弯半径、限高和照明等四项指标;应基于客流条件,新增公交线路运营程序上分为试运营期和正式运营期(试运营期为6个月);对新增且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公交线路,应纳入市财政补贴范围;新增公交线路可不执行客流条件;为服务特殊运营时段或满足特殊出行目的和出行需求,可新增夜间线路、旅游线路、定制公交等多样化线路。
(三)公交线路撤销。《管理办法》对启动撤销公交线路的三个情形进行了规定,另外对撤销公交线路应同时满足两个约束条件进行了说明。
(四)公交线路调整。《管理办法》对公交线路调整的定义、内容、条件进行了规定。主要是对公交线路走向调整的六个内容:线路延长、线路截短、线路拆分、线路合并、线路改道、其他情况进行说明;对公交线路站点调整的执行相关单位及程序进行规定;对公交线路首末班时间调整的原则性和客流变化条件进行规定。
(五)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程序。《管理办法》对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程序:收集需求、提出申请、征求意见、确定方案、正式实施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的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提供了支撑保障,使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工作更科学、更合理。
(六)附则。《管理办法》对解释权、实施日期等进行了说明。
三、贯彻落实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工作,切实做好《管理办法》的宣传和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强部门协同,严格监督管理,共同推动柳州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