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现将融安县拟使用土地储备专项债收回收购土地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地块名称 |
项目位置 |
土地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收购价格(万元) |
1 |
G2020-24号 |
融安县长安镇新安村 |
商业、 住宅 |
49261 |
5541.8681 |
2 |
G2018—47 |
融安县长安镇新安村 |
商业、 住宅 |
61771.28 |
5606.8664 |
3 |
G2021—36 |
融安县长安镇大坡村 |
工业 |
83549.50 |
1462.1163 |
如对上述情况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意见和建议邮寄地址:广西柳州市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融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772-8112062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