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融安县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的过程中,立足实际、精耕细作,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融安县2024年耕地保护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各单位部门齐心协力,攻坚耕地保护任务,确保这项关系民生国计的工作步入良性轨道。同时,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增强了融安县人民群众对耕地保护的认识,推动了粮食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在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中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强化田长制责任,凝聚政治共识。为完成2024年耕地保有量目标30.95万亩,我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融安县耕地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我县流出耕地图斑整改工作。为稳住耕地总量,确保耕地保护红线决不突破。自融安县田长制实施以来,促进各级田长对保护耕地的深刻理解与担当,构建了“田有人种,地有人管,责有人担”的治理格局。这一制度增强了农田管理的针对性,加强了对耕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县田长办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指导作用,督促各乡镇落实流出耕地整改工作,随时掌握恢复情况并上报县二级田长了解情况。
二是构建巡田制度,推进网格化管理。为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和巡田工作,全面落实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微信小程序进行巡田,根据巡田制度对乡镇巡田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实行月报制。我县每月开展巡田约3.8万个地块,发现问题线索并经过核实处置及时消除问题。通过将耕地分成多个网格区域,指定专人负责巡查监测,确保每个田长都对所辖区域的耕地情况了然于心。开展常态化巡田活动,安排专人抓好日常巡田工作,记录耕地状态和作物生长情况,并根据季节性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每月巡田率达到95%以上。科学布局,优化分配,将巡田图斑分配到个人,有序完成每月巡查。同时,我们还引入无人机技术与公益岗护田员,极大提升了巡查的效率与准确性。
三是“田长+”制度落实,多方联合监督。作为田长制成员单位的人民检察院自建立“田长+检察长”制度以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结合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行政检察三大职能,进一步加强耕地和农田保护,维护耕地和农田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法律知识宣传,积极下乡开展宣传活动,助力对耕地撂荒、非粮化和非农化的治理工作,增强群众对耕地保护的意识;认真查办撂荒基本农田损害耕地资源的案件。依靠现场走访、无人机勘探、询问群众等方式,调查发现基本农田荒芜多年就向这些乡镇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和落实;加强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违法行为的打击。通过检察监督,助推耕地保护工作。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知,我县田长办联合对接各乡(镇)政府,构建上下联动一盘棋的形式,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通过召开乡村会议、县田长办发放《融安县耕地保护手册》、《耕地保护年历》和利用社交媒体平台等“线上+线下”多渠道传播耕地保护政策。同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用通俗易懂的“农言民语”把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课堂搬到家门口、农田里。在整治工作初期,各村“两委”干部积极奔走在田间地头,深入浅出地宣传流出耕地复垦整改的重要性,有效普及耕地红线保护知识,让群众明白政策、支持政策。在治理耕地过程中,我县始终秉持“真诚换取诚意”的理念,与群众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关系,避免了社会舆论和不稳定因素的产生,确保了工作顺利进行。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完善田长制及巡田制度,探索更加有效的耕地保护模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