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融安县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评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融办发〔2012〕4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下列3位同志作为2012年度第一批述责评议对象:
张明宽 大将镇党委书记
陈孟生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莫建洪 县交通局局长
述责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二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四是个人廉洁从政及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包括执行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情况。
为便于收集述责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县纪委设置了征求意见电子邮箱(8135885@163.com)和电话(8135885),并在县委大院门口及各述责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设置征求意见信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反映有关意见建议,受理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8日。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不得虚假诬告。
特此公告
中共融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