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珠玉村吴美英不慎遗失《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融国土建(2017)第2110号,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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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8-2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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