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全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让国家政策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关于调整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柳人社规〔2024〕2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将2024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社保补贴的对象范围
(一)通过我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且按时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大龄失业人员(即“4050”人员):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4.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失业人员;
5.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人员中的“4050”人员;
6.符合上述1-5任意条件且转为城镇户口的县城易地搬迁安置人员。
(二)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社保补贴的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期限:
1.灵活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享受年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
三、社保补贴办理方式
1.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2024年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发票、农村商业银行或者农业银行卡到县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2.高校毕业生:需在线上申请,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www.gx12333.net)、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或“广西人社”APP自主申请,提交申请时请按提示上传身份证、毕业证、社保缴费发票等。
四、社保补贴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未尽事宜,请联系融安县就业服务中心:8110285或融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473882。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安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