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大坡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依据《融安县调整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方案》,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11月1日起3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融安县大坡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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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大坡乡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11-2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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