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珠玉村富用屯韦仕明不慎遗失《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融国土建(2016)第1454号,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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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02-07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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