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融安县板榄镇企业站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10月15日起3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融安县板榄镇企业站
2024年10月15日
关联政策:
来源:融安县板榄镇企业站 发布日期:2024-10-28 11:35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