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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5·23” 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 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4-05-21 17:40   


2023年5231140分左右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等文件要求,融安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23日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了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询问调查、分析原因等形成了《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523触电事故调查报告》,并于2023年 7月11日获得融安县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各相关单位按照政府批复结案的要求,开展落实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方面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2021〕4号)文件要求,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简介

2023年5231140分左右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压板生产车间发生了在维修5号热压机过程中因触电1人死亡的事故。造成机械维修工李慧洪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直接原因

机械维修工李慧洪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未断电维修机器违章冒险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间接原因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无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不细致不到位,存在输电线路接头裸露的事故隐患,未组织建立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警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取证,认定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523触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评估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4年4月26日,由原事故调查组有关人员为评估人员,依照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523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融安县安委办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员追究落实情况

1.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导致这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民杰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7月11日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7月20日对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35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万民杰作出处以人民币114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截至2023年7月28日,罚款已全额缴至指定银行账户

2.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李慧洪,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个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负主要责任,鉴其已逝,不再追究责任

(三)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在523触电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全力救治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方案,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能够严格遵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并以此事故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狠抓整改落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方面。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总体能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内容基本涵盖了各岗位工种。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召开班前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

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方面。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能够按照规定对全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制定完善可操作性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及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全面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防止事故发生;截至20主要负责人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合格证》已经持证上岗,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总计培训8次140余人,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三级教育培训内容和厂级教育涉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责任制。认真开展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先培训合格后再上岗;车间级培训涉及安全管理制度,班组级培训涉及操作规程,体现了不同岗位培训重点各有侧重。从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了专人负责,确保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操作证在检验有效期内,现场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特种设备基本操作常识,依据相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警示教育方面。

事故发生后,公司开展了全员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分析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开展了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教育全体从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重要性,把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从而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6.安全隐患排查方面。

(1)安全隐患排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类,公司每个月开展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3次以上。

(2)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和内容:查现场、查违规冒险作业行为、查车间内设备用电线路情况、查运行车辆、查驾驶员资格、动态状况,相应监督监控安全设施、安检程序、安检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按要求记录好排查情况记录等,一旦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

(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小组的职责:掌握本公司安全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做好安全隐患的现场管理。

(4)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5)公司技安科负责督促各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实施具体的整改措施。

(6)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生产车间安全管控力度,及时制止纠正各类“三违”行为。

三、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落实情况及提出几点建议

(一)县安委办在事故发生后,针对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教训,要求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排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履行好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明确作业流程,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

(二)为深刻汲取此次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出以下建议:

1.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规范特种生产设备维修和禁止违规冒险作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台账,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大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强力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员工违规作业安全隐患。

2.全县木材加工企业要吸取“5·23”生产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四、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523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各项整改措施已经全面落实到位;事故发生企业已落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能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近一年以来未发生类似生产安全事故。

                            2024521



安全生产信息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5·23” 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5-21 17:40 


2023年5231140分左右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等文件要求,融安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23日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了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询问调查、分析原因等形成了《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523触电事故调查报告》,并于2023年 7月11日获得融安县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各相关单位按照政府批复结案的要求,开展落实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方面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2021〕4号)文件要求,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简介

2023年5231140分左右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压板生产车间发生了在维修5号热压机过程中因触电1人死亡的事故。造成机械维修工李慧洪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直接原因

机械维修工李慧洪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未断电维修机器违章冒险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间接原因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无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不细致不到位,存在输电线路接头裸露的事故隐患,未组织建立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警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取证,认定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523触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评估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4年4月26日,由原事故调查组有关人员为评估人员,依照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523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融安县安委办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员追究落实情况

1.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导致这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民杰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7月11日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7月20日对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35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万民杰作出处以人民币114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截至2023年7月28日,罚款已全额缴至指定银行账户

2.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李慧洪,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个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负主要责任,鉴其已逝,不再追究责任

(三)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在523触电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全力救治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方案,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能够严格遵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并以此事故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狠抓整改落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方面。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总体能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内容基本涵盖了各岗位工种。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召开班前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

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方面。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能够按照规定对全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制定完善可操作性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及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全面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防止事故发生;截至20主要负责人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合格证》已经持证上岗,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总计培训8次140余人,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三级教育培训内容和厂级教育涉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责任制。认真开展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先培训合格后再上岗;车间级培训涉及安全管理制度,班组级培训涉及操作规程,体现了不同岗位培训重点各有侧重。从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了专人负责,确保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操作证在检验有效期内,现场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特种设备基本操作常识,依据相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警示教育方面。

事故发生后,公司开展了全员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分析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开展了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教育全体从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重要性,把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从而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6.安全隐患排查方面。

(1)安全隐患排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类,公司每个月开展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3次以上。

(2)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和内容:查现场、查违规冒险作业行为、查车间内设备用电线路情况、查运行车辆、查驾驶员资格、动态状况,相应监督监控安全设施、安检程序、安检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按要求记录好排查情况记录等,一旦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

(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小组的职责:掌握本公司安全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做好安全隐患的现场管理。

(4)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5)公司技安科负责督促各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实施具体的整改措施。

(6)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生产车间安全管控力度,及时制止纠正各类“三违”行为。

三、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落实情况及提出几点建议

(一)县安委办在事故发生后,针对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教训,要求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排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履行好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明确作业流程,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

(二)为深刻汲取此次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出以下建议:

1.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规范特种生产设备维修和禁止违规冒险作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台账,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大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强力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员工违规作业安全隐患。

2.全县木材加工企业要吸取“5·23”生产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四、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523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各项整改措施已经全面落实到位;事故发生企业已落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能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近一年以来未发生类似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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