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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融安县住建局管理组  |   发布日期: 2024-01-25 1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县住建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现将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聚焦保障性住房自建房安全燃气安全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不断优化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有效信息96;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的工作动态、政策宣传、安全知识宣传等各类信息稿件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

融安县住建局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工作制度,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并按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对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坚决杜绝信息内容中存在严重表述错误而引发负面舆情。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的审查和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融安县住建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县网管中心的指导下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对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本分类标准严格执行落实,加大共享力度,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源头更加集中。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审核,严格把关公开内容,按照审批程序严格信息发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融安县住建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内容、公开时效等方面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加强。二是未对挂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配备解读材料。

下一步,融安县住建局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干部职工供稿意识和政治敏感度,提升撰稿水平对个别栏目信息发布不对应问题及时整改。对部分栏目公开内容不够完善问题已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完善政策公开以及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融安县住建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01-25 1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县住建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现将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聚焦保障性住房自建房安全燃气安全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不断优化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有效信息96;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的工作动态、政策宣传、安全知识宣传等各类信息稿件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

融安县住建局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工作制度,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并按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对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坚决杜绝信息内容中存在严重表述错误而引发负面舆情。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的审查和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融安县住建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县网管中心的指导下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对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本分类标准严格执行落实,加大共享力度,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源头更加集中。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审核,严格把关公开内容,按照审批程序严格信息发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融安县住建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内容、公开时效等方面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加强。二是未对挂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配备解读材料。

下一步,融安县住建局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干部职工供稿意识和政治敏感度,提升撰稿水平对个别栏目信息发布不对应问题及时整改。对部分栏目公开内容不够完善问题已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完善政策公开以及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