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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融安县税务局管理组  |   发布日期: 2024-01-31 1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融安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按照上级政务公开主管机构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布平台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融安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柳州市税务局频道发布信息、领导简介、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48条;组织开展纳税人税企座谈会3场,累计邀请55户次纳税人;累计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信息7753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答复流程,严格办理时限,及时回复纳税人诉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和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实行网上办理回复。2023年度,融安县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融安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每次公开前均严格审核标题及正文内容规范、表格规范、图片规范、排版规范等内容,并交由柳州市税务局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再进行发布,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达到基层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柳州市税务局频道,及时向社会公开融安县税务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二是依托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三是利用微信、QQ群、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及时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提醒纳税人办理申报,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好纳税人。四是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主动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行政执法信息。2023年接到“12345”热线转办事件53件,均及时认真办理回复,来电人均表示满意。

(五)监督保障

融安县税务局始终坚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按照上级要求,信息发布前需经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做到层层把关,抓好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咨询电话和咨询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度,融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进步,但仍然有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力度,发布及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抓好、抓实,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融安县税务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01-31 1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融安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按照上级政务公开主管机构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布平台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融安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柳州市税务局频道发布信息、领导简介、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48条;组织开展纳税人税企座谈会3场,累计邀请55户次纳税人;累计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信息7753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答复流程,严格办理时限,及时回复纳税人诉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和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实行网上办理回复。2023年度,融安县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融安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每次公开前均严格审核标题及正文内容规范、表格规范、图片规范、排版规范等内容,并交由柳州市税务局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再进行发布,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达到基层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柳州市税务局频道,及时向社会公开融安县税务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二是依托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三是利用微信、QQ群、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及时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提醒纳税人办理申报,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好纳税人。四是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主动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行政执法信息。2023年接到“12345”热线转办事件53件,均及时认真办理回复,来电人均表示满意。

(五)监督保障

融安县税务局始终坚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按照上级要求,信息发布前需经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做到层层把关,抓好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咨询电话和咨询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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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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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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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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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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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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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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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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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七)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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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度,融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进步,但仍然有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力度,发布及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抓好、抓实,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