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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融安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2024-01-19 17:43   

2023年,融安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要求加强公安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供服务保障,制作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 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有力。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信息公开及时。我局扎实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证行政权力信息及时更新。今年以来,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有:机构概况信息、文件类信息、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权责清单、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其他重要信息2023年县公安局共办理行政许可23605件,行政处罚46994件,行政强制6343人,行政事业性收费74.9万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机构概况、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部门文件、通知公告、总结和计划、工作动态、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新闻媒体、融安警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发布官方消息,积极消除网民偏见和误解。2023年共在各类媒体发表相关新闻信息稿件478条,有效增进警民彼此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服务水平提升。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使本部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994

行政强制

63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部培训应用力度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少,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许多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知之甚少,导致对信息公开的滞后性。下一步,我局将近一步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培训工作,以更超前的政策信息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融安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融安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1-19 17:43 

2023年,融安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要求加强公安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供服务保障,制作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 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有力。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信息公开及时。我局扎实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证行政权力信息及时更新。今年以来,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有:机构概况信息、文件类信息、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权责清单、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其他重要信息2023年县公安局共办理行政许可23605件,行政处罚46994件,行政强制6343人,行政事业性收费74.9万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机构概况、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部门文件、通知公告、总结和计划、工作动态、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新闻媒体、融安警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发布官方消息,积极消除网民偏见和误解。2023年共在各类媒体发表相关新闻信息稿件478条,有效增进警民彼此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服务水平提升。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使本部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994

行政强制

63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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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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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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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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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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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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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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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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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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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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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七)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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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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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部培训应用力度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少,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许多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知之甚少,导致对信息公开的滞后性。下一步,我局将近一步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培训工作,以更超前的政策信息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