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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融安县科工贸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2 16: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要求进行编制,统计的数据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产生,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8151428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全年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共发布29条,其中政策文件2条,部门动态2条,部门预决算9条,权责清单2条,扩大消费2条,人大政协建议3条,县域经济6条,其他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没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需公开信息规范进行先审查后发布程序,保证信息发布分类细化、科学、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定期发布部门动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政务工作信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信息、县域商业体系专栏、权责清单等数据。不断改进,持续提升平台建设,提高平台服务质量。

(五)监督保障

1.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和日常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

2.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工作制度,坚持将信息公开审核与日常公文和材料审核相结合,信息发布前落实“三审制”,确保所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3.组织各相关人员召开培训会,学习政务公开工作专业知识,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业务科室个别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技能水平还比较薄弱,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还要更加严谨、更加规范,三是公开内容比较简单,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方式比较单一,公开面还不够广。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工作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融安县科工贸局  发布日期:2024-01-22 16: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要求进行编制,统计的数据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产生,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8151428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全年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共发布29条,其中政策文件2条,部门动态2条,部门预决算9条,权责清单2条,扩大消费2条,人大政协建议3条,县域经济6条,其他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没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需公开信息规范进行先审查后发布程序,保证信息发布分类细化、科学、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定期发布部门动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政务工作信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信息、县域商业体系专栏、权责清单等数据。不断改进,持续提升平台建设,提高平台服务质量。

(五)监督保障

1.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和日常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

2.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工作制度,坚持将信息公开审核与日常公文和材料审核相结合,信息发布前落实“三审制”,确保所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3.组织各相关人员召开培训会,学习政务公开工作专业知识,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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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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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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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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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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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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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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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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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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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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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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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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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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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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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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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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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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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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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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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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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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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业务科室个别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技能水平还比较薄弱,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还要更加严谨、更加规范,三是公开内容比较简单,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方式比较单一,公开面还不够广。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工作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