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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卫健局  |   发布日期: 2024-01-30 16: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 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融安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了工作机制和人员、健全了工作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公开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对我局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均进行对外公开,实行在线办理,对各项办事事项需要的材料、审批机构、审批时间等对外公布,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平台建设方面。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提供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优化调整政府门户网站的重点领域专栏,及时、规范发布本部门通知公告。全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8条,内容涵盖卫生行政许可、医疗政策管理、部门动态等内容,做到群众关注的医疗民生领域重大事项全部公开,扎实做好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卫生健康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知情权。2023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而引发的涉诉涉访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群众知晓率不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我局人员变动快,信息移交不够及时;四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卫健委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从而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用。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融安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4-01-30 16: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 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融安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了工作机制和人员、健全了工作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公开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对我局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均进行对外公开,实行在线办理,对各项办事事项需要的材料、审批机构、审批时间等对外公布,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平台建设方面。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提供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优化调整政府门户网站的重点领域专栏,及时、规范发布本部门通知公告。全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8条,内容涵盖卫生行政许可、医疗政策管理、部门动态等内容,做到群众关注的医疗民生领域重大事项全部公开,扎实做好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卫生健康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知情权。2023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而引发的涉诉涉访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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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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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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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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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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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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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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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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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群众知晓率不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我局人员变动快,信息移交不够及时;四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卫健委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从而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