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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融安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1-31 10:00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柳政管函〔2023125号)要求进行编制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动态、部门文件、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政府决算、部门决算财政基金直达基层等有效信息达2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定局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建立涉密信息清单制度。除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等纳入清单范围的信息外,其他所有财政安排的资金都实行公开。

)监督保障

为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处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融安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融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1-31 10:00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柳政管函〔2023125号)要求进行编制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动态、部门文件、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政府决算、部门决算财政基金直达基层等有效信息达2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定局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建立涉密信息清单制度。除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等纳入清单范围的信息外,其他所有财政安排的资金都实行公开。

)监督保障

为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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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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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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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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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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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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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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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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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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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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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处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