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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融安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01-14 10:00   


2024年,融安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融安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监督落实。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其他股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责,推进信息公开落地落实。融安县教育局明确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信息公开场所及时主动、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住关键,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紧紧围绕教育中心,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二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巩固和强化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与发布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充分运用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融安教育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确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教育系统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

(四)完善制度,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坚持政务公开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强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融安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新进展,但与广大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还不够,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主动性不强的现象,加强政府信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实工作力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主动公开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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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融安县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融安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01-14 10:00 


2024年,融安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融安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监督落实。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其他股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责,推进信息公开落地落实。融安县教育局明确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信息公开场所及时主动、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住关键,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紧紧围绕教育中心,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二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巩固和强化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与发布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充分运用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融安教育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确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教育系统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

(四)完善制度,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坚持政务公开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强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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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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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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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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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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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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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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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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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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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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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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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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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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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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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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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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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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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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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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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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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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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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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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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融安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新进展,但与广大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还不够,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主动性不强的现象,加强政府信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实工作力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主动公开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