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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融安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融安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1-15 10:0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政务公开,其中重点领域相关的政策最低生活保障信息24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24条、临时救助信息12条、残疾人福利信息24条、养老服务其他信息12条、养老服务指南1条、社会救助和福利政策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依申请公开内容、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2024年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加强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详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等栏目进行内容更新,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到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提高。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公开的效率。

(二)改进措施。健全各项制度,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审核,确保信息质量。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民政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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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4年融安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融安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1-15 10:0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政务公开,其中重点领域相关的政策最低生活保障信息24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24条、临时救助信息12条、残疾人福利信息24条、养老服务其他信息12条、养老服务指南1条、社会救助和福利政策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依申请公开内容、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2024年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加强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详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等栏目进行内容更新,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到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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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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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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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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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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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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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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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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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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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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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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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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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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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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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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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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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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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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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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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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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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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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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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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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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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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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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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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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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提高。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公开的效率。

(二)改进措施。健全各项制度,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审核,确保信息质量。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民政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