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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融安县林业局  |   发布日期: 2025-01-15 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函》有关要求,2024年融安县林业局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立足林业本职,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措并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林业服务社会公众的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融安县林业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2条。其中,部门动态16条,部门决算10条,部门文件2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预算10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条,行政自由裁量权1条,政协提案1条,权责清单1条,谁执法谁普法2条,执法文书公示7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和责任,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经过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杜绝虚假、错误信息的发布。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于因法律法规变化、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信息失效或变更的,及时更新或撤除,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障政府信息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完善栏目设置,方便公众快速获取所需信息。二是拓展政务新媒体应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林业动态、政策解读、科普知识等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方便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林业相关的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负责人员能力还需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还需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完善公开信息发布流程,指导并督促各股室及时提供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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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融安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融安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5-01-15 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函》有关要求,2024年融安县林业局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立足林业本职,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措并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林业服务社会公众的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融安县林业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2条。其中,部门动态16条,部门决算10条,部门文件2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预算10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条,行政自由裁量权1条,政协提案1条,权责清单1条,谁执法谁普法2条,执法文书公示7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和责任,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经过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杜绝虚假、错误信息的发布。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于因法律法规变化、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信息失效或变更的,及时更新或撤除,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障政府信息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完善栏目设置,方便公众快速获取所需信息。二是拓展政务新媒体应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林业动态、政策解读、科普知识等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方便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林业相关的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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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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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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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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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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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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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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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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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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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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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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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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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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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负责人员能力还需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还需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完善公开信息发布流程,指导并督促各股室及时提供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