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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2020年度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来源: 融安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8 11:0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严格新增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现将我县2020年度直达资金资金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按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财政厅直达资金监控培训,认真学习领会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各项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以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成立融安县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融财字〔2020〕30号),同时成立以国库股牵头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具体职责,确保直达资金系统录入、管理及监控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二、直达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安县2020年共收到直达资金31,025.59万元,实际已支付30,996.25万元,支出进度99.9%,结转到2021年使用资金29.34万元其中,社保类直达资金10,080.37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直达资金3,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10,084.5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961万元;教育类直达资金419.64万元;应急物资保障480万元。

三、主要做法

(一)财政局不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汇报直达资金支出情况,反映存在问题和困难,通过县长来推动此项工作。

(二)明确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职责划分。

财政部门:财政局按照财政部《2020年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根据分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算,组织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局预算股、国库股、支出股室之间,以及财政局与直达资金使用单位之间,建立定期对账机制,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组织预算执行。涉及专户管理的直达资金,由社保、民政等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做到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

预算单位: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和县政府批复规范使用直达资金,加快项目推进工作,按时按量完成直达资金拨付工作。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及时提供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给财政局支出股室。

(三)专班成员每月做好直达资金项目台账,根据资金台账做好资金使用监督工作,实时监控直达资金收支情况。

(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查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警,及时处理预警信息,规范使用直达资金。

(五)召开直达资金使用单位工作例会,学习相关政策、分析研究问题,贯彻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融安县2020年度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来源:融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2-08 11:0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严格新增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现将我县2020年度直达资金资金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按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财政厅直达资金监控培训,认真学习领会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各项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以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成立融安县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融财字〔2020〕30号),同时成立以国库股牵头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具体职责,确保直达资金系统录入、管理及监控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二、直达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安县2020年共收到直达资金31,025.59万元,实际已支付30,996.25万元,支出进度99.9%,结转到2021年使用资金29.34万元其中,社保类直达资金10,080.37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直达资金3,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10,084.5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961万元;教育类直达资金419.64万元;应急物资保障480万元。

三、主要做法

(一)财政局不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汇报直达资金支出情况,反映存在问题和困难,通过县长来推动此项工作。

(二)明确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职责划分。

财政部门:财政局按照财政部《2020年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根据分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算,组织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局预算股、国库股、支出股室之间,以及财政局与直达资金使用单位之间,建立定期对账机制,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组织预算执行。涉及专户管理的直达资金,由社保、民政等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做到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

预算单位: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和县政府批复规范使用直达资金,加快项目推进工作,按时按量完成直达资金拨付工作。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及时提供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给财政局支出股室。

(三)专班成员每月做好直达资金项目台账,根据资金台账做好资金使用监督工作,实时监控直达资金收支情况。

(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查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警,及时处理预警信息,规范使用直达资金。

(五)召开直达资金使用单位工作例会,学习相关政策、分析研究问题,贯彻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