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融安县 农业农村局
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上级农牧渔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县农牧渔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农牧渔业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农牧渔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拟定农牧渔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措施,负责全县主要农牧渔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拟定本行业的产业政策及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农牧渔业产业政策,引导农牧渔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牧渔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推广良种良法;组织指导农牧渔业和生产、监督指导饲料和兽药工业企业的生产;指导、协调农牧渔业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牧渔业产品加工与流通;指导、促进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县农牧渔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组织有关农牧渔业技术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农牧渔业防灾、救灾的工作。
(三)指导全县农村改革,负责制定有关农村改革方案,协调农村各项改革试验的实施工作,指导农牧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协调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
(四)加强本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农牧渔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牧渔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担农牧渔业行政复议工作;根据国家农牧渔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牧渔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农药兽药残留监控、动植物产品质量安全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种子、农药、兽药的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受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组织实施兽医医疗器械有关法律规定、标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的使用监管;负责农牧渔业新品种的保护工作。
(五)负责指导农牧渔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牧渔业建设与农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牧渔业生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农牧渔业资源的保护工作,承担和指导农牧渔业技术项目及示范样板点(片、园)建设;组织农牧渔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研究实施农牧渔业工程和农民增收措施。
(六)拟定农牧渔业科教、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农牧渔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农牧渔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县水果生产、桑蚕生产发展战略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的意见和措施,引进适合全县种植和发展的优质、高产、高效的水果、桑蚕新品种;承担果树苗木、桑种、桑苗和蚕种种子的鉴定、登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拟定水果、桑蚕新品种开发、新技术试验、推广计划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县农牧渔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建设,负责全县农牧渔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报,掌握、反映农牧渔业、农民、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组织对全县农牧渔业生产进程、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的调查、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九)拟定本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协助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动植物疫情管理,组织开展动植物疫情的监测、报告、调查、分析、评估等工作,提出预警措施和建议。
(十)负责组织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攻关、成果鉴定及技术推广;执行官方兽医、民间执业兽医的资格认定标准、执业标准;负责各类兽医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十一)指导农牧渔业科研教育,提出行业发展重大技术进步措施;承办农牧渔业技术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强本行政区种植业资源、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草地资源、畜牧产品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渔船和渔业的管理工作。
(十二)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和提出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措施,切实加强设施农业、渔船、渔民安全管理;防范自然灾害对农民生命财产的损害;强化农资产品管理,严防外泄,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和社会隐患。
(十三)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的管理。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共有直属单位3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融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融安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融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融安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融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融安县植保植检站、融安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高标准农田建设站、融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融安县畜牧管理站、融安县渔业技术推广站、融安县鱼种场、12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12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
机关本级内设科室分别为: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科教人事股、法规股、信息股、产业发展股、乡村振兴股。
第二部分:融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Z03收入决算表(公开02
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见附件:Z04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Z01 1财政
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Z08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见附件:F0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
件: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3286.0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955.5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9330.4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0891.05万元;本年结转结余数2394.96万元。与2018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842.64万元、本年支出增加2246.08万元,收入减少3.28%、支出增加25.38%。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 9330.4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92.88万元,占比94.24%;上级补助收入537.57万元,占比5.76%;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089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372.21万元,占40.15%;项目支出6518.84万元,占59.8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894.52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01.64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92.88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15.3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79.21万元。与2018年相比,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 2450.4万元、4685.68万元,分别增长38.63%、86.30%。
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4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618.29万元,增长85.09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46.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 支出6.81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506.63万元,占5.04%;卫生健康(类)支出 211.53万元,占2.11 %;农林水(类)支出9043.51万元,占90.02%;交通运输支出60.00万元,占0.60% ;住房保障(类)支出217.56万元,占2.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5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交通运输支出(类);二是部分支出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3.23万元,支出决算为50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支出如下:
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64.18万元。
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 325.55万元。
⑶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
⑷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44万元。
⑸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0万元。
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49万元。
3. 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为214.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数进行调整。具体支出如下:
⑴ 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
⑵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4.77万元。
⑶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7.58万元。
⑷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3.81万元。
⑸ 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72 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07.67万元,支出决算为904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以及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具体支出如下:
⑴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24.49万元。
⑵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08.89万元。
⑶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23.72万元。
⑷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104.01万元。
⑸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43.02万元。
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0.44万元。
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 30.00万元。
⑻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198.44 万元。
⑼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20.80万元。
⑽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 3.94万元。
⑾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436.84万元。
⑿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 337.74万元。
⒀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 200.26万元。
⒁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6.66 万元。
⒂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44.90万元。
⒃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1830.19万元。
⒄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0.08万元。
⒅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786.71万元。
⒆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194.56万元。
⒇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1047.82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7.42万元,支出决算为21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数进行调整。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2.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2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343.70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89万元,支出决算为27.29万元,完成预算的8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9万元,完成预算的9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0万元,完成预算的79.52%。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减少 8.4万元,减少2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18万元,减少3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8万元,增加9.2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业务增加,故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支出决算为27.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09万元,占 66.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0万元,占33.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8.0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2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84个、来宾 860 人次。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69.27万元、69.2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7.39万元,增长3584.57%。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6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9.2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九、2019 年度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度重点预算绩效情况说明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村级防疫员防疫注射补助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项目支出27.13万元,财政预算支出进度90.4%。工作成效:项目管理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我县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为3月上旬至5月上旬,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为9月上旬至10月底。畜牧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降低群众因动物疫病造成养殖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经营市场健康发展。
(二)融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县级配套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财政预算支出进度100%。工作成效:项目管理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绩效评价,使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资服务费划拨到位,确保功能区划定顺利开展,坚守土地红线、稳定粮食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范围涉及8个乡镇(长安、浮石、大良、潭头、东起、沙子、泗顶、桥板)70个行政村,面积12.12万亩。2019年 9月完成县级自验评审工作,2019年11月底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三)禁渔期在册登记渔民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8万元,项目支出20.8万元,财政预算支出进度100%。工作成效:项目管理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符合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渔民及时收到补助。2019年7月1日禁渔期结束立即开展禁渔期渔民生活困难补助核清工作,7月20日将补助发放到位。解决禁渔期间登记在册渔民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弥补渔民群众因执行禁渔制度造成的生计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70万元,比2018年减少18.4万元,减少5.08 %,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 5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已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完成本年度采购计划,按规定进行列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