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融安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融安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城镇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市场物价指数、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村产品价格、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贸易业个体抽样、人口劳动力抽样等抽样调查,以及上级统计机构布置的有关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
(二)参与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普查项目。
(三)组织指导乡镇统计办(站)的有关业务工作。
(四)开展城市社会经济的相关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
(五)组织开展城镇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六)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调查提供城市社会经济信息;
(七)根据上级统计机构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提供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监测及城市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八)依法查处本单位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九)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
(十)负责辅助调查员的聘任、培训和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有关统计数据质量核查。
(十二)完成上级统计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 本部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参公编制5人,在职在编3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2022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融安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36.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82 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82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82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36.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6.8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8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奖及定额公用经费等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4.01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该单位才开始独立核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该单位才开始独立核算。
3.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该单位才开始独立核算。
4.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公积金补贴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该单位才开始独立核算。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5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81万元,支出决算为3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2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8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501。 年初预算为37.61万元,支出决算为2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4%。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5.41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 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6 %。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 2.64万元,支出决算为 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 %。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 1.4万元,支出决算为 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4.06万元,支出决算为 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7 %。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1.8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1 9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1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比上年增加0.19 万元,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主要用于开展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7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4万元,完成年数预算50.0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单位伙食补助支出、干部职工体检福利费、差旅费等应支未支。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5.46 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为县统计局二层机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部在统计局列支,故本部门2022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