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融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务,履行防汛抗旱指挥部授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等职责。
(2)负责收集防汛抗旱情况和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会商、为指挥防汛抗旱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汛期防汛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报送雨情水情和防御的工作情况。
(4)负责防汛抗洪抢险组织和抗旱组织,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5)负责防汛抗旱人才培训、防汛抗旱宣传等工作。
二、机构情况:融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融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由融安县应急局管理,为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3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
2023年末编内在职0人,全额事业在职0人,工勤编制0人。离休0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6.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3万元,下降45.49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3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3万元,下降45.4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无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 6.3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35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 5.3 万元,45.4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 0.07 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 1.12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34.12 %,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7万元,减少63.7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部门预算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1万元,支出决算为 6.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1%,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10.69%。其中:基本支出6.35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多项资金尚未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 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40101。年初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 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多项资金尚未支付。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1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9%。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1 %,比上年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1%,比上年增加2.1万元,原因是单位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完成年数预算92.1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多项资金尚未支付。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218.7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经费需求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3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