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收集整理国家和地区对于招投入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对招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营业执照、素质证书等有关文件的审查,必要时派员到单位所在地或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工程和产品生产情况,填写资格审查有报领导审批。
(三)编制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草案,委托或自编标底,根据市场行情及以前的招标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核定投资额。
(四)负责向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及招标信息。
(五)负责向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说明书,招标设计议案和其他有关资料。
(六)完成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融安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
第二部分:融安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0.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5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57万元,增长29.6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57万元,增长29.69%,主要原因是1.2023年按人均1200元发放事业单位增量基础绩效(发放1-6月);2.2023年发放当年1-6月事业人员30%奖励性绩效。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0.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0.5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57万元,增长29.6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离退休人 员退休生活补助、机关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16.25%,主要原因1.2023年补缴以前年度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 2.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缴以前年度医疗保险。
3.城乡社区支出38.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绩效奖、公务运转,较2022度决算数增加10.92万元,增长39.96%,主要原因是1.2023年按人均1200元发放事业单位增量基础绩效(发放1-6月);2.2023年发放当年1-6月事业人员30%奖励性绩效。
4.住房保障支出3.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12.19%,主要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较2022年有所下降,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应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30万元,支出决算为5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2%,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57万元,增长29.69%。其中:基本支出 50.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4.28万元,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7.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缴以前年度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2.14万元,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3.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120103。年初预算为37.55万元,支出决算为3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放当年1-6月事业人员30%奖励性绩效。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3.21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延后申请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财力困难,三公经费未能形成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原因是2022年因财力困难,三公经费未能形成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7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没安排有预算项目,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