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办理公有住房调配、交接手续;
(二)负责公有住房的租金核定及扣缴工作;
(三)负责清理各种不合理住房、做好空房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核查、处罚住房装修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五)负责全校公有住房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融安县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融安县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中心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70.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5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17 万元,增长48.9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5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17万元,增长48.91%,主要原因是1.2023年起每月发放公务员基础绩效;2.2023年发放2022年公务员奖励性补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70.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0.5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17万元,增长48.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 员退休生活补助、机关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16.56 %,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增加,春节慰问及退休生活补助增加;2.补缴历年欠缴的社会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5.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缴费补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11.41%,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较2022年有所下降,医疗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53.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绩效奖、公务运转,较2022度决算数增加23.99万元,增长81.16%,主要原因是1.2023年起每月发放公务员基础绩效;2.2023年发放2022年公务员奖励性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36.48%,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较2022年有所下降,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应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73万元,支出决算为7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5%,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17万元,增长48.91%。其中:基本支出70.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5.43万元,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延发当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3.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4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缴以前年度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3.06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20101。年初预算为34.61万元,支出决算为53.55万元,初预算数的154.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发放2022年公务员奖励性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2.6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增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2%。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3%。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库款原因,“三公”经费未能形成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原因是2022年因库款原因,公务接待费未能形成支出。主要用于2021年“两高两道”沿线村庄风貌提升及2021年第二批乡村风貌提升任务验收考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9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78.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以前年度未支付款项。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9.58万元,增长286.83%,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以前年度未支付款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项目预算,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或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