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群众来信的接收、签收、群众来访的接待、登记及相关信息录入、统计工作,维护群众来访秩序,协调相关领导接谈来访群众。
(二)负责按月统计和分析研判群众信访事项,向领导及时反映群众来访来访中的重要信息。
(三)负责制定领导接访机制,协调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各种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领导接访工作。
(四)协调处理各乡镇、部门间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收集我县信访情况。
(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接访,指导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接访业务工作;向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交办、转办市、县领导及上级领导批办、交办和网投的信访事项,督促指导责任部门规范办理群众信访事项。
(六)负责收集整理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1个。融安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全额事业编制3人,编内在职3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8.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0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72万元,增长34.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72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社保以及医保基数上调,经费支出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8.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0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72万元,增长34.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59万元,增长44.72 %,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类项目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21.56%,主要原因是补缴2022年干部职工社保。
3.卫生健康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20.51%,主要原因是补缴2022年干部职工医保。
4.住房保障支出2.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7.04%,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费用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75万元,支出决算为3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5%,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72万元,增长34.3%。其中:基本支出38.06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0350。年初预算为30.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4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 3.46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度养老保险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度职业年金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度医疗保险费用。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4%。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