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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

来源: 公安局  |   发布日期: 2021-09-29 10:25   


   

第一部分: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

2、依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负责侦查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

3、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42、43、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5、掌握、分析影响林区社会稳定、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对策。

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依法开展内部监督,配合县公安局党委查处森林公安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7、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森林公安局内部组成部门主要设有:办公室、政工室、财务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刑侦大队、融江派出所。

第二部分:融安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720.34万元,支出总计720.3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47.57万元、47.57万元,分别下降6.19%、6.19%。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72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34万元,占比100 %。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72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10万元,占97.75%;项目支出16.24万元,占2.25%。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0.34万元、720.3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57万元、47.57万元,下降6.19%、6.19%。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47.57万元,下降6.1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515.19万元,占71.5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83万元,占12.89%;卫生健康(类) 支出46.85万元,占6.50%;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6.24万元,占2.25%;住房保障(类)支出49.24万元,占6.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0.76万元,支出决算为72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1.5万元,支出决算为51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2%。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2%。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86万元,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86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6%。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11万元,支出决算为2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3%。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1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1%。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1.38万元,支出决算为4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7.44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的8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预算的8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1%。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06    万元,增加11.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加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2万元,增加82.9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84万元,占7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5万元,占22.3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使用的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与各单位的业务交流。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5个、来宾128人次。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20年度政府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2020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44万元,比2019年增加21.82万元,增长  %,增加(减少)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

融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9-29 10:25 


   

第一部分: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

2、依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负责侦查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

3、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42、43、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5、掌握、分析影响林区社会稳定、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对策。

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依法开展内部监督,配合县公安局党委查处森林公安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7、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森林公安局内部组成部门主要设有:办公室、政工室、财务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刑侦大队、融江派出所。

第二部分:融安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720.34万元,支出总计720.3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47.57万元、47.57万元,分别下降6.19%、6.19%。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72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34万元,占比100 %。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72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10万元,占97.75%;项目支出16.24万元,占2.25%。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0.34万元、720.3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57万元、47.57万元,下降6.19%、6.19%。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47.57万元,下降6.1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515.19万元,占71.5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83万元,占12.89%;卫生健康(类) 支出46.85万元,占6.50%;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6.24万元,占2.25%;住房保障(类)支出49.24万元,占6.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0.76万元,支出决算为72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1.5万元,支出决算为51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2%。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2%。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86万元,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86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6%。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11万元,支出决算为2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3%。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1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1%。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1.38万元,支出决算为4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7.44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的8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预算的8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1%。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06    万元,增加11.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加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2万元,增加82.9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84万元,占7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5万元,占22.3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使用的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与各单位的业务交流。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5个、来宾128人次。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20年度政府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2020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44万元,比2019年增加21.82万元,增长  %,增加(减少)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