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融安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
共融安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8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中共融安县委组织部主要职责(略)
二、2018年本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的分析研判,为完善班子配备、保持合理年龄结构提供参考依据。加大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总结提升力度,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员调任工作。继续做好公务员统计年报,进一步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2.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抓好查询信息系统建设,加大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力度,强化核实结果运用。继续实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制度,严把超职数配备干部关。进一步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
3.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继续深化村级党组织“创星升级”活动,整合各部门项目和资金,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百村百屯建设大会战”“六个一”项目建设。继续抓好“五支队伍”(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脱贫攻坚突击队)建设,建强基层党组织。会同县扶贫办抓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七一系列活动。制定落实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宏观调控,保持适度规模。持续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完善非公企业党组织星级评定标准,评选一批星级党组织。持续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形成示范带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宣传服务功能,着力加强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和干部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开发、提升远程教育学用成果转化率。
4.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组部“十个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作风建设。继续选派人员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配合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三、关于中共融安县委组织部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 721.26万元。同比增加507.78万元,同比增长70.4 %。其中:
1.公共预算拨款 721.26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部门项目经费。
(二)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721.26 万元。同比增加507.78万元,同比降低70.4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189.95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 119.75 万元;公用经费 70.2 万元。
2.项目经费 531.3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66%,同比增加451.31万元,同比增加564.13%。
四、关于中共融安县委组织部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中共融安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8年中共融安县委组织部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721.26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 189.95 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531.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66%,同比增加451.31万元,同比增加564.13%。
五、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8年“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5万元,同比增加67.78%。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61万元,同比增加0.65万元,同比增加67.78%,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实有人数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原因:我单位已参加车改,无公务用车使用。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中共融安县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县委组织部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9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56.47万元,增长42.30%,与2017年预算基本小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单位财政供养人数增加3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
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KDFile/file/247016860/组织部2018年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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