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农业局2019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融安县农业局2019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七、基本支出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明细表
九、三公两费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农牧渔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县农牧渔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农牧渔业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农牧渔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拟定农牧渔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措施,负责全县主要农牧渔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拟定本行业的产业政策及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农牧渔业产业政策,引导农牧渔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牧渔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推广良种良法;组织指导农牧渔业和生产、监督指导饲料和兽药工业企业的生产;指导、协调农牧渔业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牧渔业产品加工与流通;指导、促进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县农牧渔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组织有关农牧渔业技术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农牧渔业防灾、救灾的工作。
(三)指导全县农村改革,负责制定有关农村改革方案,协调农村各项改革试验的实施工作,指导农牧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协调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
(四)加强本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农牧渔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牧渔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担农牧渔业行政复议工作;根据国家农牧渔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牧渔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农药兽药残留监控、动植物产品质量安全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种子、农药、兽药的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受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组织实施兽医医疗器械有关法律规定、标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的使用监管;负责农牧渔业新品种的保护工作。
(五)负责指导农牧渔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牧渔业建设与农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牧渔业生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农牧渔业资源的保护工作,承担和指导农牧渔业技术项目及示范样板点(片、园)建设;组织农牧渔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研究实施农牧渔业工程和农民增收措施。
(六)拟定农牧渔业科教、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农牧渔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农牧渔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县水果生产、桑蚕生产发展战略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的意见和措施,引进适合全县种植和发展的优质、高产、高效的水果、桑蚕新品种;承担果树苗木、桑种、桑苗和蚕种种子的鉴定、登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拟定水果、桑蚕新品种开发、新技术试验、推广计划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县农牧渔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建设,负责全县农牧渔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报,掌握、反映农牧渔业、农民、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组织对全县农牧渔业生产进程、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的调查、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九)拟定本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协助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动植物疫情管理,组织开展动植物疫情的监测、报告、调查、分析、评估等工作,提出预警措施和建议。
(十)负责组织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攻关、成果鉴定及技术推广;执行官方兽医、民间执业兽医的资格认定标准、执业标准;负责各类兽医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十一)指导农牧渔业科研教育,提出行业发展重大技术进步措施;承办农牧渔业技术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强本行政区种植业资源、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草地资源、畜牧产品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渔船和渔业的管理工作。
(十二)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和提出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措施,切实加强设施农业、渔船、渔民安全管理;防范自然灾害对农民生命财产的损害;强化农资产品管理,严防外泄,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和社会隐患。
(十三)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的管理。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农业局共有直属单位3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9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融安县农业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融安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融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融安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融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融安县种子管理站、融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融安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融安县植保植检站、融安县农业科学研究所、融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融安县畜牧管理站、融安县渔业技术推广站、融安县鱼种场、12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12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融安县鱼种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
机关本级内设科室分别为: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科教人事股、法规股、信息股。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8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含参公单位)132人,事业编制数153人。编内在职264人,其中:行政在职24人,参公在职112人,工勤人员8人,全额事业在职101,事业工勤人员1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169人。
(一)机关本级
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0人。编内在职24人,其中:行政在职24人,工勤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17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一)
参公编制116人,编内在职112人,工勤人员8人,退休人员54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54人。
(三)(所属事业单位二)
全额事业编制153人,编内在职101人,事业工勤人员19人。退休人员98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98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总预算4523.44万元,同比增加1881.87万元,同比增长71.24%。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收入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52.44万元,同比增加1810.87万元,同比增长68.55%。
2.政府性基金拨款7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总预算452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49%,同比增加1519.81万元,同比增长61.2%;项目支出520.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51%,同比增加362.06万元,同比增长228.40%。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518.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7%。
(2)卫生健康支出219.5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85%。
(3)城乡社区支出71.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7%。
(4)农林水支出3486.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08%。
(5)住房保障支出22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00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49%,同比增加1519.81万元,同比增长61.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83.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03%;商品和服务支出400.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0%;对个和家庭的补助118.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20.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51%,同比增加362.06万元,同比增长228.4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3.7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8.35%;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01%;对个和家庭的补助2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00%;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64%。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523.44万元,同比增加1881.87万元,同比增长71.24%,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收入增加。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52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45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7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三)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拨款支出452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45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7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45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2.86万元,项目支出449.58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3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84万元,项目支出303.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工资、人员经费以及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
事业运行101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人员经费以及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
社会保障及离退休支出73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的补助。
住房公积金22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病虫害控制3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1.病死猪及检测检测样品肉无害化处理补贴经费2万元;2.村级防疫员防疫注射补助经费30万元;3.动物防疫物资储备经费2万元;4.融安县红火蚁疫情防控1万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2万,其中基项目出2万元,主要用于:1. 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1万元;2.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经费1万元。
农业行业管理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 融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县级配套工作经费。
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0.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禁渔期在册登记渔民生活困难补贴。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耕地改良与培肥示范。
其他农业支出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 融安县河流增殖放流费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00万元,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71.00万元,主要用于2014-2016年规模果园基础设施建设。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1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4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14.00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10.48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18万元,比2018年(上一年)预算52.38万元,同比减少7.2万元,同比下降13.7%。减少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8.31万元,同比减少0.48万元,同比下降5.46%,减少原因:公务接待费定额标准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12.4万元,同比减少6.2万元,同比下降33.3%。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2.4万元,同比减少6.2万元,同比下降33.3%。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27.62万元,同比增加1371.55万元,同比增长143.46%,增加的原因是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工资、人员经费以及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增加。
另外,下属共有30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3.12万元,同比增加145.33万元,同比增长16.75%,增加的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人员经费以及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无。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融安县农业局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492.75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6辆,实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金额113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3万元。项目分别为:1.项目名称:融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县级配套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0万元;2.项目名称:耕地改良与培肥示范,预算金额53万元;3. 项目名称:村级防疫员防疫注射补助经费,预算金额3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