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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 融安县林业局  |   发布日期: 2023-02-15 17:00   



目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2023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综合管理全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三)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绿化工作。

(四)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县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七)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八)承担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改革发展。

(十)指导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指导林业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的建设。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十三)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

(十四)指导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十五)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

(十六)指导农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

(十七)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县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是县林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收支总预算320.85万元,同比增加141.81万元,同比增长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收入总预算320.85万元,同比增加141.81万元,同比增长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支出总预算320.85万元,同比增加141.81万元,同比增长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0.85万元,同比增加141.81万元,同比增长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85万元,同比增加141.81万元,同比增长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85万元;项目支出12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主要用于社保缴费等。 

  2.卫生健康支出8.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 

3.农林水支出273.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主要用于机构运行支出和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85万元,同比增加17.81万元,同比增长9.9%,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绩效工资增加。

  1.工资福利支出174.27万元,占基本支出88.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主要用于机构运行费用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1万元,同口径比增加2.24万元,增长605.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33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标准降低。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2.28万元,比上年增加2.28万元,增长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2.28万元,比上年增加2.28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木材检查站车辆2辆划入本单位,增加车辆费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2023年预算安排21.58万元,同比增加0.72万元,增长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是由融安县林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资产统一由融安县林业局管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金额124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万元。项目名称:2022年油茶新造林补助经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通过扶持政策调动林农造林积极性,以造林示范作用带动油茶产业发展,持续加快推进融安县和柳州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增收。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2023

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融安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3-02-15 17:00 



目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2023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综合管理全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三)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绿化工作。

(四)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县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七)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八)承担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改革发展。

(十)指导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指导林业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的建设。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十三)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

(十四)指导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十五)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

(十六)指导农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

(十七)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县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是县林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收支总预算320.85万元,同比增加141.81万元,同比增长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收入总预算320.85万元,同比增加141.81万元,同比增长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支出总预算320.85万元,同比增加141.81万元,同比增长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0.85万元,同比增加141.81万元,同比增长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85万元,同比增加141.81万元,同比增长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85万元;项目支出12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主要用于社保缴费等。 

  2.卫生健康支出8.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 

3.农林水支出273.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主要用于机构运行支出和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85万元,同比增加17.81万元,同比增长9.9%,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绩效工资增加。

  1.工资福利支出174.27万元,占基本支出88.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主要用于机构运行费用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1万元,同口径比增加2.24万元,增长605.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33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标准降低。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2.28万元,比上年增加2.28万元,增长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2.28万元,比上年增加2.28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木材检查站车辆2辆划入本单位,增加车辆费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2023年预算安排21.58万元,同比增加0.72万元,增长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是由融安县林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资产统一由融安县林业局管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金额124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万元。项目名称:2022年油茶新造林补助经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通过扶持政策调动林农造林积极性,以造林示范作用带动油茶产业发展,持续加快推进融安县和柳州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增收。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融安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预算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