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融安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融安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融安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主管部门实施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经营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规划调查和监测工作。
(三)协助主管部门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本辖区林木采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等涉林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查验工作;
(五)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县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县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生态护林员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培训;
(六)承担土地石漠化、沙化、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林业碳汇等林业生态环境专项监测工作;负责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与林业生态建设的技术指导及相关专项核查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资源调查、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组织古树名木调查,指导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
(八)协助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工作,协助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九)协助主管部门实施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等)的监督管理;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和标准,协助全县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
(十一)完成县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中心是县林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总收入416.46万元,总支出416.4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总收入416.46万元,较上年增长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增加。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总支出416.46万元,较上年增长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416.46万元,总支出416.4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6.46万元,较上年增长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具体情况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主要用于社保缴费等。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主要用于社保缴费等。
3.事业单位医疗2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
4.事业机构301.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
5.住房公积金30.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6.事业单位离退休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6.46万元,较上年增长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具体情况为:
1.工资福利支出371.93万元,占基本支出89.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45万元,占基本支出10.0%。主要用于机构运行费用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万元,占基本支出0.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4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66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2.2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2.2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2024年预算安排41.45万元,较上年增长1.3%,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按工资比例提高。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预算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