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森林防火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融安县森林防火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融安县森林防火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融安县森林防火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二)指导开展林区和石山绿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完成县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森林防火管理中心是县林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总收入254.0万元,总支出254.0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3.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3.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总收入254.0万元,较上年增长3.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增加。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总支出254.0万元,较上年增长3.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254.0万元,总支出254.0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3.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3.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0万元,较上年增长3.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情况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主要用于社保缴费等。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主要用于社保缴费等。
3.事业单位医疗2.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
4.事业机构35.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
5.住房公积金3.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6.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1%。主要用于桂湘黔三省交界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和拨付森林防火经费的项目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0万元,较上年增长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具体情况为:
1.工资福利支出41.74万元,占基本支出87.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6.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0%。主要用于机构运行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3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09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1.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1.1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2024年预算安排6.26万元,较上年增长1.1%,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按工资比例提高。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桂湘黔三省交界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预算资金2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投入县级配套资金,完善广西桂湘黔三省交界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加强融安县森林火灾防灭火能力,提升防灭火工作效率。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项目工程完成建筑面积;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完工验收合格率;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及时完工率;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县级配套投入;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森林火灾防灭火能力;设1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预算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