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中心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政策咨询、联络协调等服务,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二)协助负责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与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汇总分析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重要事项。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全面了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组织召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和形势分析座谈会,收集整理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反映的问题并按程序转办。
(五)按照自治区、柳州市要求,协助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绩效考核,了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政策落实等相关督查工作。
(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宣传报道,宣传各级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企业先进典型。
(七)完成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1个科室,为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全额事业编制2人,编内在职2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融安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8.42万元,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无往年对比数。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8.42万元,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无往年对比数。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8.42万元,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无往年对比数。
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18.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42万元。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1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8.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
(三)、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8.4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2万元.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4万元,同比下降37.38%,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 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相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融安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中心部门资产账面价值0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账面价值2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