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融安县本级“三公”经费2017年决算支出情况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县财政局汇总,县本级部门,包括县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7年决算支出情况如下:
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1040.26万元,按同口径同比减少34.99万元,下降3.25%。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76.95万元,同比增加176.95万元,原因是我县新购置执法用车公安局153万元,森林公安10.66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局13.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1.02万元,同比减少112.97万元,下降15.82%。公务接待费支出262.3万元,同比减少98.96万元,减少27.39%,2017年,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进一步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