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板榄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2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板榄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2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板榄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板榄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板榄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板榄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和草拟全镇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十四五”重点帮扶村编制“十四五”规划,并督促按规划要求做好落实。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4.负责全镇乡村振兴项目库的规划、设计、论证和年度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编制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建档、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
5.会同纪检部门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监管工作。
6.开展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等的普遍培训。
7.承办县乡村振兴局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融安县板榄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
第二部分:板榄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板榄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板榄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3.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 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3.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1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补助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
4.农林水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资福利支出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0万元。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3.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生(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事业单位医疗补助(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0.64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221 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 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类)213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23105事业运行(项)2130550,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2022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