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板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板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板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板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板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板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拟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镇街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4.负责城镇供水管网建设和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负责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综合管理。
5.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融安县板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板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板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板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6.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3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3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6.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6.3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6.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邮电费,电费,津贴补贴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 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万元:要用于单位养老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补助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7.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19万元,下降9%。其中:基本支出116.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15.1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的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3 %。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的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7.55万元,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 事业运行(项)2200150,年初预算为99.94万元,支出决算为8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3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账面价值2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