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大良镇财政所 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大良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大良镇财政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大良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大良镇财政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镇财政预算管理 ,参与制定本镇的财政经济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和相关财政涉农政策的落实。
(二)负责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
(三)负责各项涉农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发放。
(四)负责镇预算外资金监管、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金管理。
(五)办理镇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大良镇财政所,是大良镇人民政府的二层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融安县大良镇财政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大良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大良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85.4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85.4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6万元,增长11.5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6万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补发2022年绩效。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85.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5.4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6万元,增长11.5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5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6万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支付2022年绩效及未支付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社保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14.50 %,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 5.2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29.2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4.农林水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58.33%,主要原因是缴对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公积金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1万元,下降44.77 %,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减少,缴纳费用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8.50万元,支出决算为 8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74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6万元,增长11.57%。其中:基本支出 85.45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301。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增加绩效。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601。 年初预算为50.45万元,支出决算为6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支付2022年绩效。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5.95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尚未支付2023年12月份退休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1307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事一议项目工作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7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0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0 %。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原因是上年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上级部门调研走访、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3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完成年数预算93.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比2022年决算数减少0.68万元,降低9.28 %,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