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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年部门决算

来源: 融安县大良镇管理组  |   发布日期: 2024-08-28 09:00   

   

第一部分: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规政策,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三)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组织辖区内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开展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五)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等,逐步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台,对辖区内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

(七)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系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等。

(八)落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大良镇人民政府的二层单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万元,增长1082.8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万元,增长1082.8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底成立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71其中本年支出11.7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万元,增长1082.8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41万元,增长849.4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底成立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费用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底成立

3.卫生健康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大额医疗保险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底成立

4.住房保障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底成立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9%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万元,增长1082.83%。其中:基本支出  11.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0350。 年初预算为8.46 万元,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2年绩效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8.4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0.57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接待,本年有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原因是上年无公务接待,本年有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开展下村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8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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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年部门决算

来源:融安县大良镇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08-28 09:00 

   

第一部分: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规政策,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三)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组织辖区内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开展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五)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等,逐步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台,对辖区内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

(七)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系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等。

(八)落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大良镇人民政府的二层单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大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万元,增长1082.8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万元,增长1082.8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底成立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71其中本年支出11.7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万元,增长1082.8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41万元,增长849.4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底成立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费用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底成立

3.卫生健康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大额医疗保险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底成立

4.住房保障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底成立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9%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万元,增长1082.83%。其中:基本支出  11.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0350。 年初预算为8.46 万元,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2年绩效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8.4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0.57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接待,本年有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原因是上年无公务接待,本年有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开展下村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8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