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
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死亡的,可以适当形式表示悼念,抚慰直系亲属等,体现党和政府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文关怀温情;
8、完成上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与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融安县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第二部分:融安县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21.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22万元,增长110.9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21.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3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22万元,增长110.9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04万元,增长110.94%,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支付2022年绩效。
2.卫生健康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147.2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147.2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71万元,支出决算为2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3%。其中:基本支出21.17万元,项目支出0.1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82850。年初预算为17.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0.82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2%。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接待费,本年有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原因是上年无公务接待费,本年有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上级部门调研走访、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7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