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2019 年度预算绩效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地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下设浮石镇政府本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浮石计划生育服务站、浮石镇文化广播站、浮石镇国土规建安监站所、浮石镇水利站、浮石镇财政所。
第二部分: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4297.5万元,支出总计4297.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2146.69万元、2146.69万元,分别增长99.81%、99.81%。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42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7.5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42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01 万元,占25.01%;项目支出3222.49万元,占74.99%;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97.5万元、4297.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46.69万元、2146.69万元,分别增长99.81%、99.81%。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9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46.69万元,增加99.8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9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3.52万元,占16.6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6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77万元,占3.07%;卫生健康(类)支出82.43万元,占1.92%;节能环保(类)支出50.92万元,占1.18%;城乡社区(类)支出699.71万元,占16.28%;农林水(类)支出1959.2万元,占45.5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1.3万元,占1.43%; 住房保障(类)支出578.58万元,占13.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97.5万元,支出决算为42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13.52万元,支出决算为713.52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100%。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1.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64.01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1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万元,下降4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 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86万元,下降5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4万元,下降24.4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购置新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减少,并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6.96万元,占51.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1万元,占48.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9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1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6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与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8个、来宾1232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97.96万元、697.9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4.96万元,增长23165.33%。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697.96万元,支出决算69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7.96万元,支出决算为69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镇2019年项目资金均及时到位,到位率100%。财务方面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52万元,比2018年增加506.14万元,增长244.0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6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0.86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