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2017年主要预期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64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事业编制2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4人,其中行政在职38人,事业在职16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退休人员26人。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人数 | 实有在职人数 | 离休 | 退休 | 聘用人数 | 遗属 |
合计 |
| 64 | 54 |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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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 | 行政机关 | 31 | 29 |
| 14 |
| 9 |
浮石镇财政所 | 事业单位 | 10 | 9 |
| 7 |
| 1 |
浮石镇计生服务站 | 事业单位 | 9 | 7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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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石镇农业水利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2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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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石镇文化广播电视站 | 事业单位 | 2 | 2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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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石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 事业单位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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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 事业单位 |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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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预算01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预算04-1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5表)
七、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6表)
八、政府性基金表(预算07表)
九、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8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746.85万元,同比减少60.65万元,同比下降7.5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6.85万元,同比减少60.65万元,同比下降7.51%.
2.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74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75%,同比增加74.64万元,同比增长13.73%;项目支出128.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25%,同比减少135.3万元,同比下降51.2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九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50.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95%,同比减少49.71万元,同比下降12.41%;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1.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1%,同比增加0.86万元,同比增长8.2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69.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8%,同比减少20.86万元,同比下降23.14%;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 8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81%,同比增加2.14万元,同比增长2.49%;
(5)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7%,同比增加20万元,同比增长100%;
(6)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29.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1%,同比减少26.01万元,同比下降46.45%;
(7)农林水支出预算131.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56%,同比减少3.70万元,同比下降2.75%;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10.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2%,同比增加10.61万元,同比增长100%;
(9)住房保障支出 预算35.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7%,同比增加6.02万元,同比增长20.3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18.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75%,同比增加74.64万元,同比增长13.7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91.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47%,同比增加131.30万元,同比增长36.4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5.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81%,同比增加13.05万元,同比增长18.06%。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41.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2%,同比减少69.71万元,同比下降62.6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28.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25%,同比减少135.3万元,同比下降51.23%。
其中:(只列出本单位有支出的项目)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9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2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8.8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6.72%。
二、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总预算74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03万元,项目支出128.8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3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以及人员经费。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0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3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事业运行支出1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以及人员经费。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9.99万元,主要用于清洁乡村保洁员工资。
包村组工作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镇中心工作。
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3.21万元,主要用于新农合农保经费。
计划生育服务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计卫经费。
支农经费支出3.21万元,用于农业工作。
村委社区办公经费支出19.5万元,用于村委社区办公经费。
综治普法经费支出3.21万元,用于综治、普法工作经费。
征兵经费支出1.5万元,用于开展征兵工作经费。
防火经费支出5.20万元,用于防火工作经费。
大型会议费用支出4万元,用于全年大型会议费用。
其他污染减排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村收镇运县处理运营及管理费。
农村公益事业-县领导联系乡镇经费支出4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2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9.8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21万元,比上年预算11.48万元,同比增加11.73万元,同比增长102.17%。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3.41万元,同比增加0.33万元,同比增长10.71%,增加原因新增预算部门浮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相应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19.8万元,同比增加11.4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9.8万元,同比增加11.4万元,同比增长原因:新增预算部门浮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公务用车人数会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会有所增加;2017年是精准扶贫工作的脱贫年,用车次数会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会增加。
四、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浮石镇人民政府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30.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浮石镇人民政府及二层机关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附: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华北科技学院招收本专科学生收取的学费收入,煤炭总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安全生产报社的广告收入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九、外交支出(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亚洲区域安全生产合作培训的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华北科技学院的教育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经费补助支出。
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安监系统干部培训等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承担科研任务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
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指财政部核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经费。
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财政部核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科技业务管理费支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人才计划入选人才2016 年特殊支持经费支出。
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文化出版类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离退休干部局管理的局机关离退休人员,以及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监察分局的行政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开支。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医疗事业单位的支出。具体为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门预算管理的直属事
业单位煤炭总医院的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核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公费医疗等
经费。
二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二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预算公开_(706)融安县浮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