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顶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doc
泗顶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泗顶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严格执行下达的预算指标,从紧安排资金按照要求完成预算安排,确保人员薪金福利发放。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预算要求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进程。
3.发展壮大财源。
4.加大我镇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1.确保镇政府和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
2.确保我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依法理财,优化支出结构。
(二)机构设置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1人,其中行政在职24人,事业在职27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退休人员13人。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人数 | 实有在职人数 | 离休 | 退休 | 聘用人数 | 遗属 |
合计 |
| 54 | 44 |
| 13 |
| 4 |
融安县泗顶镇人民政府 | 行政 | 24 | 24 |
| 13 |
| 4 |
融安县泗顶镇财政所 | 参公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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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泗顶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 事业 | 8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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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泗顶镇文化广播电视站 | 事业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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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泗顶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事业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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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泗顶镇水利站 | 事业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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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顶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 事业 | 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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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泗顶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预算01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预算04-1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5表)
七、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6表)
八、政府性基金表(预算07表)
九、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8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52.33万元,同比增加65.57万元,同比增长11.2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2.33万元,同比增加65.57万元,同比增长11.2 %。
2.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5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7%,同比增加24.54万元,同比增长4.7%;项目支出126.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3%,同比增加41.03万元,同比增长32.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85.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8%,同比增加19.93万元,同比增长7.5%;
(2)外交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3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94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45.6万元
(7)农林水支出106.53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1.83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31.92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26.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7%,同比增加24.54万元,同比增加4.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24.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62%,同比增加27.62万元,同比增长6.9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7.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85%,同比减少3.53万元,同比下降4.96%。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34.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3%,同比增加2.46万元,同比增长7.7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26.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3%,同比增加41.03万元,同比增长32.5%。其中:
其它支出预算126.0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融安县泗顶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65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24万元,项目支出126.0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1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以及人员经费。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191元,其中基本支出6191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3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事业运行支出4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以及工资以及津贴。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项目支出
708001科目支出126.0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防灾减灾4万元;包村组工作经费20万元;新农合新农保经费2.16万元;征兵经费1.5万元;卫计经费4万元;支农经费2.16万元;清洁乡村保洁员补助25.61万元;村委(社区)办公经费21万元;不可燃烧垃圾处理5万元;清洁乡村宣传及收集、运检、处理经费15万元;农村党支部活动经费15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9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8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99万元,比上年预算21.6万元,同比减少8.61万元,同比下降39.86%。减少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73万元,同比减少0.29万元,同比下降9.6%,减少原因: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执行。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4.8万元,同比减少7.8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4.8万元,同比减少7.8万元,同比减少原因: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执行。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泗顶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6万元,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另外,泗顶镇政府下属共有5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6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48万元,增长18.9%,主要是增加了新的下属预算单位: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经费对应有所增加。
五、政府采购:无。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九、外交支出(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亚洲区域安全生产合作培训的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华北科技学院的教育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经费补助支出。
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安监系统干部培训等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承担科研任务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
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指财政部核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经费。
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财政部核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科技业务管理费支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人才计划入选人才2016 年特殊支持经费支出。
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文化出版类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离退休干部局管理的局机关离退休人员,以及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监察分局的行政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开支。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医疗事业单位的支出。具体为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门预算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煤炭总医院的支出。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核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公费医疗等经费。
二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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