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当前所在位置:

2017年融安县本级总决算

来源: 融安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8-10 12:02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12日)

县人大常委会梁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融安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提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圆满完成,执行情况良好

  2017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协的支持下,我县财政部门在面对艰巨的工作任务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努力增收节支,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领域重点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监督,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为我县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情况

  全县组织财政收入44,960万元,同比增收2938万元,增长6.99%,完成年初预算99.05%。其中,国税收入21,284万元,增收4742万元,增长28.67%;地税收入15,063万元,同比减收611万元,下降3.9%;财政收入8,613万元,同比减收1193下降12.17%。

  1.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037万元,同比减收88万元,下降0.3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883万元,同比增加1,067万元,增长6.35%;非税收入完成9,154万元,同比减收1155万元,下降11.2%;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33.85%。

  2.全县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3,487万元,同比增长23.75%; 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4,437万元,增长10.98%。(详见附表一)

  (二)财政总收支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47,2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037万元;返还性收入4,3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2,3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985万元;地方发债转贷收入29,28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02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资金2177万元。财政总支出247,2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2,541万元,上解支出68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68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5万元。年终结余12346万元,全部属于结转专项支出,年末无净结余。(详见附表二)

  (三)县级本级财政支出

  2017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0,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13万元;国防支出1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958万元;教育支出39,30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306万元;农林水支出45,4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9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1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47万元;其他支出-8,941万元。(详见附表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3,95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67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3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9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3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7177万元;地方发债转贷收入14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23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3,9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76万元;农林水支出1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万元;其他支出3,0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90万元;调出资金2,177万元(部分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收支相抵,结余5,638万元。(详见附表四、五)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3,743万元;本年度收入15,10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收入9,085万元、个人缴费收入724万元、政府补贴收入5,026万元、利息收入69万元。上年结余18,637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345万元,支出方向主要是机关事业基本养老支出21,698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4,409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91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4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7,398万元。(详见附表六)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桂财预[2017]8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我县2017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58,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3,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400万元。

  2017年末我县存量债务(一类债务)余额为57,631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8.85%,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3,538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9.33%,专项债务余额4,093万元,限额作用比例93.02%.我县债务余额总数及分项数据均在自治区下达债务限额内。(详见附表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59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 用于泗顶矿棚户“三供一业”建设,本年度未形成支出,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相关资金文件的时间为11月中旬,因时间紧迫未完成招标工作,故无法拨付资金,年终结余2,059万元。(详见附表八)

  七、2017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适应新常态,确保预算平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主动适应收入低增长的新常态,实事求是地安排好财政收支工作,着力在提高收入质量和优化支出结构上下功夫,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依法组织收入。加强对财政收入走势的预研预判,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基础上,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充分发挥税收保障平台作用,整合征管资源,逐步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依法强化收入管理,开展财政收入稽查,杜绝虚增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与效益。

  2.强化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按照法定时限下达资金,按规定用途及时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实行源头严控,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节约,集中财力办大事。

  3.争取上级补助。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特点,坚持不懈做好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工作。全年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2,393万元,比上年100,705万元增加21,6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985万元,比上年41,759万元增加18,226万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分配额度,共获得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9,288万元,比上年11,937万元增加17,351万元。

  (二)呼应新期盼,聚焦民生福祉,切实提升保障层次

  稳妥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聚焦教育、“三农”、医疗、基本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增强政策和资金的精准性、指向性,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城乡各族群众。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民生,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投入149,045万元,增长7.27%。

  1.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拨付各项教育资金39,308万元,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前教育多元普惠发展、教育基本建设、教育资助工作及免费午餐工作,助推教育普及水平提升。

  2.推进涉农政策落实。拨付各项农林水事务资金48,592万元,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民“倍增计划”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一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县金桔优势,拨付资金1,800万元,支持我县金桔、甘蔗、香杉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鼓励参加各类农业展会,促进农业合作交流。二是做好精准扶贫资金投入。

  3.助推社会保障发展。拨付各项社会保障资金30,460万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4.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拨付各项医疗卫生资金28,956万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医保体系建设,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推动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

  5.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拨付各项文化体育资金1,763万元,继续支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场馆建设等各项体育事业发展,支持群众文化项目,助推文化事业发展,成功举办第十九届融安县龙舟大赛、第八届融安金桔节及钓鱼比赛。

  6.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10,10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建设(三)坚持稳中求进,支持经济平稳发展

  紧紧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采取预算安排、预拨资金、盘活存量、整合专项等措施,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

  (三)全力夯实精准脱贫攻坚基础,脱贫摘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投入扶贫资金31,684万元,其中:一是结合发展生产、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生态补偿等“七个一批”,深化推广具有融安特色的金桔、香杉、青蒿、糖料蔗、“大坡飞鸡”、“融安特色河边鱼”、肉牛养殖、乡村旅游、企业参与扶贫、电商扶贫等“十大扶贫模式”,共投入产业补助、生态补偿等扶持资金1,456万元;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扶贫资金24,100万元,完成50个贫困村共326公里屯级硬化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9处,改善1.3万多农村人口饮水条件。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展顺利,2016年的4个安置点项目实现入住,2017-2018年的2个安置点项目完成交房1,150套。三是多元化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五个一批”,全县共实施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2个,投入资金1,840万元,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3个贫困村中40个贫困村实现集体经济2万元以上。圆满完成18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目标,年度脱贫15,260人,全面消灭贫困村“空壳村”。

  (四)坚持稳中求进,支持经济平稳发展

  紧紧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采取预算安排、预拨资金、盘活存量、整合专项等措施,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

  1.认真开展盘活财政存量工作,加大存量资金收回力度。2017年我县共收回存量资金3,325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我县重大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如征地补偿款2,000万元;潭头新林村旱改水资金1,000万元;乡镇卫生院更新设备、养老保险缴费等325万元等。此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

  2.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以及国务院和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县积极做好压减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工作。经统计,全县除武警、消防外,编报2017年县本级部门预算共涉及68个预算单位,合计数为5850.06万元,统一按照5%的比例压减,压减金额为292.5万元。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所压减的部门预算经费调增原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单位调增的项目支出主要安排用于原部门2017年增人增支、事业发展项目支出。

  (五)落实新举措,推进财政改革,管理机制逐步完善

  对照全县深化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落实改革任务举措,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1.着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加强各类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督促力度,促进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和跨年度预算的协调平衡。二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基金收入征缴、支出约束等制度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预决算公开的规范程序和工作要求,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四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五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2.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营改增”全面扩围,通过搭建财税协作平台,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开展联合宣传、联合办税、联合测算,并加强与税务部门、人民银行的沟通协调,确保税款准确入库。

  3.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积极争取自治区核定我县债务限额,并在限额内依法代发债券。加强存量债务管理,通过自治区代发债券逐步置换政府非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二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推进公务卡改革,实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全面覆盖。

  (六)对照新要求,规范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理财“双轮驱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和课题调研,认真承办和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将答复意见寄达相关代表、委员和单位。针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细化、决算与预算不对应、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我们采取了规范部门预决算编制、减少专项资金留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推进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评价等措施。

  2017年我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受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持续增收困难,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支出仍呈刚性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既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又需要减税清费激发活力,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支平衡难度越来越大;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既需要防范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又需要规范统筹新增债务,执行难度不断加大。这些矛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尽快破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其他

2017年融安县本级总决算

来源:融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8-10 12:02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12日)

县人大常委会梁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融安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提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圆满完成,执行情况良好

  2017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协的支持下,我县财政部门在面对艰巨的工作任务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努力增收节支,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领域重点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监督,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为我县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情况

  全县组织财政收入44,960万元,同比增收2938万元,增长6.99%,完成年初预算99.05%。其中,国税收入21,284万元,增收4742万元,增长28.67%;地税收入15,063万元,同比减收611万元,下降3.9%;财政收入8,613万元,同比减收1193下降12.17%。

  1.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037万元,同比减收88万元,下降0.3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883万元,同比增加1,067万元,增长6.35%;非税收入完成9,154万元,同比减收1155万元,下降11.2%;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33.85%。

  2.全县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3,487万元,同比增长23.75%; 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4,437万元,增长10.98%。(详见附表一)

  (二)财政总收支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47,2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037万元;返还性收入4,3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2,3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985万元;地方发债转贷收入29,28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02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资金2177万元。财政总支出247,2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2,541万元,上解支出68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68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5万元。年终结余12346万元,全部属于结转专项支出,年末无净结余。(详见附表二)

  (三)县级本级财政支出

  2017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0,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13万元;国防支出1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958万元;教育支出39,30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306万元;农林水支出45,4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9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1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47万元;其他支出-8,941万元。(详见附表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3,95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67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3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9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3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7177万元;地方发债转贷收入14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23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3,9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76万元;农林水支出1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万元;其他支出3,0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90万元;调出资金2,177万元(部分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收支相抵,结余5,638万元。(详见附表四、五)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3,743万元;本年度收入15,10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收入9,085万元、个人缴费收入724万元、政府补贴收入5,026万元、利息收入69万元。上年结余18,637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345万元,支出方向主要是机关事业基本养老支出21,698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4,409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91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4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7,398万元。(详见附表六)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桂财预[2017]8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我县2017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58,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3,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400万元。

  2017年末我县存量债务(一类债务)余额为57,631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8.85%,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3,538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9.33%,专项债务余额4,093万元,限额作用比例93.02%.我县债务余额总数及分项数据均在自治区下达债务限额内。(详见附表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59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 用于泗顶矿棚户“三供一业”建设,本年度未形成支出,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相关资金文件的时间为11月中旬,因时间紧迫未完成招标工作,故无法拨付资金,年终结余2,059万元。(详见附表八)

  七、2017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适应新常态,确保预算平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主动适应收入低增长的新常态,实事求是地安排好财政收支工作,着力在提高收入质量和优化支出结构上下功夫,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依法组织收入。加强对财政收入走势的预研预判,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基础上,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充分发挥税收保障平台作用,整合征管资源,逐步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依法强化收入管理,开展财政收入稽查,杜绝虚增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与效益。

  2.强化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按照法定时限下达资金,按规定用途及时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实行源头严控,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节约,集中财力办大事。

  3.争取上级补助。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特点,坚持不懈做好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工作。全年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2,393万元,比上年100,705万元增加21,6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985万元,比上年41,759万元增加18,226万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分配额度,共获得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9,288万元,比上年11,937万元增加17,351万元。

  (二)呼应新期盼,聚焦民生福祉,切实提升保障层次

  稳妥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聚焦教育、“三农”、医疗、基本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增强政策和资金的精准性、指向性,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城乡各族群众。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民生,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投入149,045万元,增长7.27%。

  1.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拨付各项教育资金39,308万元,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前教育多元普惠发展、教育基本建设、教育资助工作及免费午餐工作,助推教育普及水平提升。

  2.推进涉农政策落实。拨付各项农林水事务资金48,592万元,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民“倍增计划”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一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县金桔优势,拨付资金1,800万元,支持我县金桔、甘蔗、香杉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鼓励参加各类农业展会,促进农业合作交流。二是做好精准扶贫资金投入。

  3.助推社会保障发展。拨付各项社会保障资金30,460万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4.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拨付各项医疗卫生资金28,956万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医保体系建设,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推动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

  5.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拨付各项文化体育资金1,763万元,继续支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场馆建设等各项体育事业发展,支持群众文化项目,助推文化事业发展,成功举办第十九届融安县龙舟大赛、第八届融安金桔节及钓鱼比赛。

  6.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10,10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建设(三)坚持稳中求进,支持经济平稳发展

  紧紧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采取预算安排、预拨资金、盘活存量、整合专项等措施,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

  (三)全力夯实精准脱贫攻坚基础,脱贫摘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投入扶贫资金31,684万元,其中:一是结合发展生产、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生态补偿等“七个一批”,深化推广具有融安特色的金桔、香杉、青蒿、糖料蔗、“大坡飞鸡”、“融安特色河边鱼”、肉牛养殖、乡村旅游、企业参与扶贫、电商扶贫等“十大扶贫模式”,共投入产业补助、生态补偿等扶持资金1,456万元;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扶贫资金24,100万元,完成50个贫困村共326公里屯级硬化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9处,改善1.3万多农村人口饮水条件。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展顺利,2016年的4个安置点项目实现入住,2017-2018年的2个安置点项目完成交房1,150套。三是多元化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五个一批”,全县共实施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2个,投入资金1,840万元,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3个贫困村中40个贫困村实现集体经济2万元以上。圆满完成18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目标,年度脱贫15,260人,全面消灭贫困村“空壳村”。

  (四)坚持稳中求进,支持经济平稳发展

  紧紧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采取预算安排、预拨资金、盘活存量、整合专项等措施,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

  1.认真开展盘活财政存量工作,加大存量资金收回力度。2017年我县共收回存量资金3,325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我县重大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如征地补偿款2,000万元;潭头新林村旱改水资金1,000万元;乡镇卫生院更新设备、养老保险缴费等325万元等。此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

  2.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以及国务院和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县积极做好压减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工作。经统计,全县除武警、消防外,编报2017年县本级部门预算共涉及68个预算单位,合计数为5850.06万元,统一按照5%的比例压减,压减金额为292.5万元。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所压减的部门预算经费调增原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单位调增的项目支出主要安排用于原部门2017年增人增支、事业发展项目支出。

  (五)落实新举措,推进财政改革,管理机制逐步完善

  对照全县深化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落实改革任务举措,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1.着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加强各类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督促力度,促进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和跨年度预算的协调平衡。二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基金收入征缴、支出约束等制度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预决算公开的规范程序和工作要求,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四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五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2.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营改增”全面扩围,通过搭建财税协作平台,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开展联合宣传、联合办税、联合测算,并加强与税务部门、人民银行的沟通协调,确保税款准确入库。

  3.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积极争取自治区核定我县债务限额,并在限额内依法代发债券。加强存量债务管理,通过自治区代发债券逐步置换政府非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二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推进公务卡改革,实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全面覆盖。

  (六)对照新要求,规范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理财“双轮驱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和课题调研,认真承办和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将答复意见寄达相关代表、委员和单位。针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细化、决算与预算不对应、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我们采取了规范部门预决算编制、减少专项资金留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推进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评价等措施。

  2017年我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受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持续增收困难,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支出仍呈刚性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既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又需要减税清费激发活力,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支平衡难度越来越大;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既需要防范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又需要规范统筹新增债务,执行难度不断加大。这些矛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尽快破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