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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融安县(本级)预算公开

来源: 融安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1-29 11:43   

  融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融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融安县财政局局长 朱美忠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融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第一部分 融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的严峻挑战,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发展规律,全力以赴稳增长,克难攻坚推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情况

  全县组织财政收入44,960万元,同比增收2,702万元,增长6.4%,完成年初预算99.05%。其中,国税收入21,284万元,增收4,506万元,增长26.86%;地税收入15,063万元,同比减收611万元,下降3.9%;财政收入8,613万元,同比减收293下降2.99%。

  1.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036万元,同比减收89万元,下降0.3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883万元,同比增加1,067万元,增长6.35%;非税收入完成9,153万元,同比减收1,156万元,下降11.21%;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33.85%。

  2.全县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3,487万元,同比增长22.42%; 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4,437万元,增长7.8%。(详见附表一)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5,70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0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5,721万元,增长13.29%(其中,返还性收入4,3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1,378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60,151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778万元(其中,新增债18,600万元,置换债12,17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023万元。

  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5,70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2,507万元(县本级支出211,029万元,对乡镇补助11,478万元),上解支出6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178万元,补充调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3万元,年终结余9,732万元。(详见附表二)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2017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2,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3万元;国防支出1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958万元;教育支出39,30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796万元;农林水支出48,6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90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3万元;地方政府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847万元、其他支出-9,021万元。(详见附表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1,12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67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3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3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8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23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1,1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52万元;农林水支出1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万元;其他支出3,014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503万元。(详见附表四、五)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762万元的9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900万元的96%。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6,031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年末结余7,035万元。(详见附表十)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59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 用于泗顶矿棚户“三供一业”建设,年初预算安排的300万元利润收入因西山林场体制改革,未形成实际收入。本年度未形成支出,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相关资金文件的时间为11月中旬,因时间紧迫未完成招标工作,故无法拨付资金,年终结余2,059万元。(详见附表十一)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桂财预〔2017〕23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我县2017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58,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3,900万元(含新增外债转贷限额18,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400万元。

  2017年末我县存量债务(一类债务)余额为57,918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9.34%,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3,825万元(含2017年新增外债转贷资金18,600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9.86%;专项债务余额为4,093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3.02%。我县债务余额总数及分项数据均在自治区下达债务限额内。(详见附表十二)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统计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六、2017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适应新常态,确保预算平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主动适应收入低增长的新常态,实事求是地安排好财政收支工作,着力在提高收入质量和优化支出结构上下功夫,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依法组织收入。加强对财政收入走势的预研预判,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基础上,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充分发挥税收保障平台作用,整合征管资源,逐步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依法强化收入管理,开展财政收入稽查,杜绝虚增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与效益。

  2.强化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按照法定时限下达资金,按规定用途及时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实行源头严控,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节约,集中财力办大事。

  3.争取上级补助。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特点,坚持不懈做好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工作。全年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1,378万元,比上年106,818万元增加14,56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151万元,比上年41,759万元增加18,392万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分配额度,共获得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0,778万元,比上年11,862万元增加18,916万元。

  (二)呼应新期盼,聚焦民生福祉,切实提升保障层次

  稳妥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聚焦教育、“三农”、医疗、基本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增强政策和资金的精准性、指向性,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城乡各族群众。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民生,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投入149,045万元,增长7.27%。

  1.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拨付各项教育资金39,308万元,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前教育多元普惠发展、教育基本建设、教育资助工作及免费午餐工作,助推教育普及水平提升。

  2.推进涉农政策落实。拨付各项农林水事务资金48,641万元,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民“倍增计划”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一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县金桔优势,拨付资金1,800万元,支持我县金桔、甘蔗、香杉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鼓励参加各类农业展会,促进农业合作交流。二是做好精准扶贫资金投入。

  3.助推社会保障发展。拨付各项社会保障资金30,377万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4.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拨付各项医疗卫生资金28,956万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医保体系建设,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推动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

  5.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拨付各项文化体育资金1,763万元,继续支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场馆建设等各项体育事业发展,支持群众文化项目,助推文化事业发展,成功举办第十九届融安县龙舟大赛、第八届融安金桔节及钓鱼比赛。

  6.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10,10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建设。

  (三)全力夯实精准脱贫攻坚基础,脱贫摘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投入扶贫资金31,684万元,其中:一是结合发展生产、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生态补偿等“七个一批”,深化推广具有融安特色的金桔、香杉、青蒿、糖料蔗、“大坡飞鸡”、“融安特色河边鱼”、肉牛养殖、乡村旅游、企业参与扶贫、电商扶贫等“十大扶贫模式”,共投入产业补助、生态补偿等扶持资金1,456万元;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扶贫资金24,100万元,完成50个贫困村共326公里屯级硬化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9处,改善1.3万多农村人口饮水条件。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展顺利,2016年的4个安置点项目实现入住,2017-2018年的2个安置点项目完成交房1150套。三是多元化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五个一批”,全县共实施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2个,投入资金1,840万元,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3个贫困村中40个贫困村实现集体经济2万元以上。圆满完成18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目标,年度脱贫15260人,全面消灭贫困村“空壳村”。

  (四)坚持稳中求进,支持经济平稳发展

  紧紧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采取预算安排、预拨资金、盘活存量、整合专项等措施,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

  1.认真开展盘活财政存量工作,加大存量资金收回力度。2017年我县共收回存量资金4,379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我县重大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如征地补偿款2,000万元;潭头新林村旱改水资金1,000万元;乡镇卫生院更新设备、养老保险缴费等484万元等。此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

  2.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以及国务院和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县积极做好压减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工作。经统计,全县除武警、消防外,编报2017年县本级部门预算共涉及68个预算单位,合计数为5850.06万元,统一按照5%的比例压减,压减金额为292.5万元。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所压减的部门预算经费调增原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单位调增的项目支出主要安排用于原部门2017年增人增支、事业发展项目支出。

  (五)落实新举措,推进财政改革,管理机制逐步完善

  对照全县深化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落实改革任务举措,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1.着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加强各类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督促力度,促进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和跨年度预算的协调平衡。二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基金收入征缴、支出约束等制度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预决算公开的规范程序和工作要求,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四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五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2.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营改增”全面扩围,通过搭建财税协作平台,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开展联合宣传、联合办税、联合测算,并加强与税务部门、人民银行的沟通协调,确保税款准确入库。

  3.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积极争取自治区核定我县债务限额,并在限额内依法代发债券。加强存量债务管理,通过自治区代发债券逐步置换政府非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二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推进公务卡改革,实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全面覆盖。

  (六)对照新要求,规范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理财“双轮驱动”,按照《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和课题调研,认真承办和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将答复意见寄达相关代表、委员和单位。针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细化、决算与预算不对应、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我们采取了规范部门预决算编制、减少专项资金留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推进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评价等措施。

  2017年我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受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持续增收困难,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支出仍呈刚性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既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又需要减税清费激发活力,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支平衡难度越来越大;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既需要防范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又需要规范统筹新增债务,执行难度不断加大。这些矛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尽快破解。

  第二部分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展望2018年,我县财政收支形势有望延续平稳态势,但影响财政平稳运行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从经济层面看,随着深化改革不断带来发展活力,我县经济运行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当前推动我县经济增长的传统动力减弱,产业结构转型面临深度调整,经济增长进入换挡期。财政收入方面,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再加上实施“营改增”改革和普遍降费等减税清费措施持续推进,财政收入和财力中低速增长已成为常态化。财政支出方面,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加,保基本运转、保民生、保重点支出压力巨大,支持经济发展升级,落实重大改革举措等,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再加之政府偿债压力逐年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改革方面,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各项改革工作必须全面、深入、协同推进。

  一、2018年财政预算预期目标

  (一)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根据全县财政形势,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预期、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以及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等,2018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48,200万元,比上年增长7.2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653万元,增长2.28%;上划自治区收入5,034万元,增长13.46%;上划中央收入15,513万元,增长15.02%。

  按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征收任务为25,000万元,增长17.46%;地税部门征收任务为15,100万元,增长0.25%;财政部门征收任务为8,100万元,下降5.96%。(详见附表一)

  (二)财政总收支

  2018年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134,876万元,主要构成如下: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7,653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89,06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3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4,719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429万元;四是上年结余结转9,732万元。

  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134,876万元,其中,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3,197万元(县本级支出123,959万元、对乡镇补助9,238万元);二是上解支出646万元;三是任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四是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33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六) 

  (三)县本级公共预算支出

  2018年县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959万元,八项支出85,441万元。按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的原则,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为61,758万元,上级补助支出35,420万元,其余26,781元重点用于保障扶贫、教育、科技、农业、社保和医疗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主要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7,47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同)增长13.18%,一是政法系统刚性增资,二是人员定额经费标准提高,国防支出安排104万元, 增长2.97%;公共安全支出安排6,792万元,下降9.51%;教育支出安排26,174万元,下降22.01%;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12万元,增长21.8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230万元,下降3.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9,923万元,增加3.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22,560万元,增长14.45%;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38万元,下降68.35%;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052万元, 下降55.98%;农林水支出安排19,909万元,增长14.2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2,199万元, 增长97.0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645万元, 增长19.8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500万元,增长171.7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766万元,下降13.05%;住房保障支出安排3,128万元,下降10.63%;预备费安排1,500万元,下降25%;其他支出安排9,495万元,增长61.21%。(详见附表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8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1,41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7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97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503万元。

  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1,41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9,163万元;农林水支出26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2万元;其他支出405万元,年终结余939万元。(详见附表八、九)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949万元,比上年收入5,685万元增长264万元,增幅4.65%,增长的原因是201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有所增加。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35万元,比上年支出4,681万元增加254万元,增长5.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数比上年增加2400人。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14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8,049万元。(详见附表十)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8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29万元,上年结余2,059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288万元,主要用于泗顶矿棚户区“三供一业”建设。(详见附表十一)

  五、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工作目标及措施

  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县财政部门将顺应新时期财政工作发展形势,强化征收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与政策保障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重要作用。

  一是安排资金9,238万元,对乡镇财政补助,进一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安排613万元资金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加快农田改造、土地整理和水利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上水平、出特色。安排1,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现代农业示范点建设与推广。

  (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安排扶贫资金8,755万元,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坚持帮扶和“自主造血”双提升。紧紧围绕“七个一批”、“十大扶贫行动”和“六个精准”要求,深化推广融安县“十大扶贫模式”,结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通过以奖代补、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扶持,鼓励并支持群众以“自主造血”为主,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长期稳定脱贫,避免返贫反复。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现贫困率在20%以上的面上村“屯屯通硬化道路”,全年硬化村屯道路50公里以上。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扶贫。

  (三)注重补短板兜底线,落实民生保障新要求

  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推动公共服务公平均衡。

  一是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完善教育基础设施,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惠民,落实资助政策, 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保障支撑作用,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和“宜居乡村”建设活动,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村危旧房改造、乡村特色建设工作等顺利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统筹财政资金,拓宽筹资渠道,支持实施市政公共设施、环境治理、防洪水利、城市美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打好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棚户区等改造项目加快建设,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促进城市品质发展升级。 

  四是支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落实,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是继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支持融安金桔节、钓鱼比赛等特色文化品牌提升,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打造城市文化软实力。

  (四)注重推改革增活力,适应财税发展新形势

  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要求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着力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提高财政统筹能力,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稳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继续推进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

  二是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预决算。

  三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下达、调整等各环节,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示公开。

  四是加强债务管理,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办法,积极向自治区争取代发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五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推进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规划管理,妥善做好当年预算与三年财政规划的衔接。

  (五)注重抓收支促平衡,提升依法理财新水平

  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做到有质量可持续。积极培育涵养优质税源,巩固“营改增”改革成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继续实施预算执行目标考核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进预算均衡支出。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巩固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成果。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管理。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围绕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严控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切实加强资金审核管理,全力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四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机制。继续深化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加强财政资金跟踪监管和财政检查成果转化运用,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五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扎实做好资金和政策争取、承接等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加大对我市基本财力保障、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和债券转贷额度。

  六、融安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在预算安排上,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在2008年基础上已连续多年压缩,下降幅度较大,为保障各部门正常工作需要,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按照不超过2017年决算数控制。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1278.1万元,相比2017年1225.5万增加了5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安排 874.1万元,相比2017年824.8万元增加了49.3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  403.4 万元相比2017年400.7万元增加了2.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是“三公”经费支出的上限,各部门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 874.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9.3万元,原因是事业单位新购入一批特殊业务用车,对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因公务用车改革及有关公务购车政策限制,一般公务用车暂停采购,公务车购置费预算不安排。

  2.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2018年公务接待费根据2017年决算数按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  403.4  万元,同比增加了2.7万元,原因是2017年新招考了一批行政、参公、事业人员,对应的人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3.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具有不确定性,未纳入年初预算。若各单位预算执行年度内,有上级部门组织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后,在本单位预算内经费中解决,为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我县认真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做好“三公经费”控制压缩工作。确保全县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七、关于融安县2018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

  融安县2018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是结合2017年度决算及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情况编制。2018年度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共8906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3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47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429万元。除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外,其余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财政统筹使用。

  (一)返还性收入3800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54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12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284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1100万元。

  (二)一般转移支付收入95340万元。其中:其中:体制补助收入39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6763万元,义务教育绩效性转移支付2061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14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59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39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1806万元,定额结算补助520万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费基数82万元,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移交补助基数250万元,原泗顶铅锌矿移交补助基数133万元,市级承担直管县配套资金基数补助9万元,退耕还林减收转移支付补助42万元,提高村干工资补助收入59万元,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补助126万元,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后财政减收补助资金29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990万元,市县工商部门下划基数850万元,市县质监部门下划基数140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00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8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509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126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60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17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429万元。

  转移支付资金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转移支付资金性质,统筹用于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保障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民生项目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以上自治区预下达资金数额我县全额列入年初预算。

  

八、融安县2017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2017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总限额58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5400万元、专项债务4600万元)。全县债务限额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开。 

   

  2017年底,全县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5791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3825万元、专项债务4093万元。债务用于城乡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性支出。我县政府债务的债务率在警戒线以下,风险可控制

   

2018年,是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第四年。目前,财政厅尚未核定我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我们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兼顾好融资发展和防范风险,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发挥政府举债积极作用。        

  九、注重绩效管理全面实施,保障资金效益高效发挥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健全以结果为导向配置财政资源的管理机制。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提高预算编制技术支持,强化评审结果应用。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及时纠正偏差,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重要依据,削减对绩效不高项目的预算安排,着力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送。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次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砥砺奋进,勇于担当,有所作为,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目标,为推 

  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其他

2018年融安县(本级)预算公开

来源:融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1-29 11:43 

  融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融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融安县财政局局长 朱美忠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融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第一部分 融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的严峻挑战,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发展规律,全力以赴稳增长,克难攻坚推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情况

  全县组织财政收入44,960万元,同比增收2,702万元,增长6.4%,完成年初预算99.05%。其中,国税收入21,284万元,增收4,506万元,增长26.86%;地税收入15,063万元,同比减收611万元,下降3.9%;财政收入8,613万元,同比减收293下降2.99%。

  1.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036万元,同比减收89万元,下降0.3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883万元,同比增加1,067万元,增长6.35%;非税收入完成9,153万元,同比减收1,156万元,下降11.21%;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33.85%。

  2.全县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3,487万元,同比增长22.42%; 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4,437万元,增长7.8%。(详见附表一)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5,70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0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5,721万元,增长13.29%(其中,返还性收入4,3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1,378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60,151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778万元(其中,新增债18,600万元,置换债12,17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023万元。

  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5,70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2,507万元(县本级支出211,029万元,对乡镇补助11,478万元),上解支出6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178万元,补充调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3万元,年终结余9,732万元。(详见附表二)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2017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2,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3万元;国防支出1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958万元;教育支出39,30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796万元;农林水支出48,6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90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3万元;地方政府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847万元、其他支出-9,021万元。(详见附表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1,12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67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3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3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8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23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1,1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52万元;农林水支出1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万元;其他支出3,014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503万元。(详见附表四、五)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762万元的9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900万元的96%。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6,031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年末结余7,035万元。(详见附表十)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59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 用于泗顶矿棚户“三供一业”建设,年初预算安排的300万元利润收入因西山林场体制改革,未形成实际收入。本年度未形成支出,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相关资金文件的时间为11月中旬,因时间紧迫未完成招标工作,故无法拨付资金,年终结余2,059万元。(详见附表十一)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桂财预〔2017〕23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我县2017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58,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3,900万元(含新增外债转贷限额18,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400万元。

  2017年末我县存量债务(一类债务)余额为57,918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9.34%,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3,825万元(含2017年新增外债转贷资金18,600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9.86%;专项债务余额为4,093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3.02%。我县债务余额总数及分项数据均在自治区下达债务限额内。(详见附表十二)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统计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六、2017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适应新常态,确保预算平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主动适应收入低增长的新常态,实事求是地安排好财政收支工作,着力在提高收入质量和优化支出结构上下功夫,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依法组织收入。加强对财政收入走势的预研预判,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基础上,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充分发挥税收保障平台作用,整合征管资源,逐步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依法强化收入管理,开展财政收入稽查,杜绝虚增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与效益。

  2.强化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按照法定时限下达资金,按规定用途及时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实行源头严控,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节约,集中财力办大事。

  3.争取上级补助。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特点,坚持不懈做好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工作。全年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1,378万元,比上年106,818万元增加14,56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151万元,比上年41,759万元增加18,392万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分配额度,共获得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0,778万元,比上年11,862万元增加18,916万元。

  (二)呼应新期盼,聚焦民生福祉,切实提升保障层次

  稳妥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聚焦教育、“三农”、医疗、基本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增强政策和资金的精准性、指向性,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城乡各族群众。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民生,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投入149,045万元,增长7.27%。

  1.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拨付各项教育资金39,308万元,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前教育多元普惠发展、教育基本建设、教育资助工作及免费午餐工作,助推教育普及水平提升。

  2.推进涉农政策落实。拨付各项农林水事务资金48,641万元,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民“倍增计划”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一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县金桔优势,拨付资金1,800万元,支持我县金桔、甘蔗、香杉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鼓励参加各类农业展会,促进农业合作交流。二是做好精准扶贫资金投入。

  3.助推社会保障发展。拨付各项社会保障资金30,377万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4.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拨付各项医疗卫生资金28,956万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医保体系建设,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推动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

  5.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拨付各项文化体育资金1,763万元,继续支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场馆建设等各项体育事业发展,支持群众文化项目,助推文化事业发展,成功举办第十九届融安县龙舟大赛、第八届融安金桔节及钓鱼比赛。

  6.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10,10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建设。

  (三)全力夯实精准脱贫攻坚基础,脱贫摘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投入扶贫资金31,684万元,其中:一是结合发展生产、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生态补偿等“七个一批”,深化推广具有融安特色的金桔、香杉、青蒿、糖料蔗、“大坡飞鸡”、“融安特色河边鱼”、肉牛养殖、乡村旅游、企业参与扶贫、电商扶贫等“十大扶贫模式”,共投入产业补助、生态补偿等扶持资金1,456万元;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扶贫资金24,100万元,完成50个贫困村共326公里屯级硬化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9处,改善1.3万多农村人口饮水条件。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展顺利,2016年的4个安置点项目实现入住,2017-2018年的2个安置点项目完成交房1150套。三是多元化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五个一批”,全县共实施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2个,投入资金1,840万元,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3个贫困村中40个贫困村实现集体经济2万元以上。圆满完成18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目标,年度脱贫15260人,全面消灭贫困村“空壳村”。

  (四)坚持稳中求进,支持经济平稳发展

  紧紧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采取预算安排、预拨资金、盘活存量、整合专项等措施,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

  1.认真开展盘活财政存量工作,加大存量资金收回力度。2017年我县共收回存量资金4,379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我县重大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如征地补偿款2,000万元;潭头新林村旱改水资金1,000万元;乡镇卫生院更新设备、养老保险缴费等484万元等。此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

  2.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以及国务院和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县积极做好压减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工作。经统计,全县除武警、消防外,编报2017年县本级部门预算共涉及68个预算单位,合计数为5850.06万元,统一按照5%的比例压减,压减金额为292.5万元。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所压减的部门预算经费调增原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单位调增的项目支出主要安排用于原部门2017年增人增支、事业发展项目支出。

  (五)落实新举措,推进财政改革,管理机制逐步完善

  对照全县深化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落实改革任务举措,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1.着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加强各类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督促力度,促进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和跨年度预算的协调平衡。二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基金收入征缴、支出约束等制度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预决算公开的规范程序和工作要求,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四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五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2.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营改增”全面扩围,通过搭建财税协作平台,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开展联合宣传、联合办税、联合测算,并加强与税务部门、人民银行的沟通协调,确保税款准确入库。

  3.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积极争取自治区核定我县债务限额,并在限额内依法代发债券。加强存量债务管理,通过自治区代发债券逐步置换政府非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二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推进公务卡改革,实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全面覆盖。

  (六)对照新要求,规范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理财“双轮驱动”,按照《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和课题调研,认真承办和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将答复意见寄达相关代表、委员和单位。针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细化、决算与预算不对应、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我们采取了规范部门预决算编制、减少专项资金留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推进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评价等措施。

  2017年我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受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持续增收困难,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支出仍呈刚性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既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又需要减税清费激发活力,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支平衡难度越来越大;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既需要防范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又需要规范统筹新增债务,执行难度不断加大。这些矛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尽快破解。

  第二部分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展望2018年,我县财政收支形势有望延续平稳态势,但影响财政平稳运行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从经济层面看,随着深化改革不断带来发展活力,我县经济运行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当前推动我县经济增长的传统动力减弱,产业结构转型面临深度调整,经济增长进入换挡期。财政收入方面,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再加上实施“营改增”改革和普遍降费等减税清费措施持续推进,财政收入和财力中低速增长已成为常态化。财政支出方面,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加,保基本运转、保民生、保重点支出压力巨大,支持经济发展升级,落实重大改革举措等,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再加之政府偿债压力逐年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改革方面,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各项改革工作必须全面、深入、协同推进。

  一、2018年财政预算预期目标

  (一)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根据全县财政形势,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预期、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以及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等,2018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48,200万元,比上年增长7.2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653万元,增长2.28%;上划自治区收入5,034万元,增长13.46%;上划中央收入15,513万元,增长15.02%。

  按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征收任务为25,000万元,增长17.46%;地税部门征收任务为15,100万元,增长0.25%;财政部门征收任务为8,100万元,下降5.96%。(详见附表一)

  (二)财政总收支

  2018年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134,876万元,主要构成如下: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7,653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89,06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3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4,719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429万元;四是上年结余结转9,732万元。

  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134,876万元,其中,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3,197万元(县本级支出123,959万元、对乡镇补助9,238万元);二是上解支出646万元;三是任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四是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33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六) 

  (三)县本级公共预算支出

  2018年县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959万元,八项支出85,441万元。按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的原则,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为61,758万元,上级补助支出35,420万元,其余26,781元重点用于保障扶贫、教育、科技、农业、社保和医疗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主要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7,47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同)增长13.18%,一是政法系统刚性增资,二是人员定额经费标准提高,国防支出安排104万元, 增长2.97%;公共安全支出安排6,792万元,下降9.51%;教育支出安排26,174万元,下降22.01%;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12万元,增长21.8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230万元,下降3.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9,923万元,增加3.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22,560万元,增长14.45%;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38万元,下降68.35%;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052万元, 下降55.98%;农林水支出安排19,909万元,增长14.2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2,199万元, 增长97.0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645万元, 增长19.8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500万元,增长171.7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766万元,下降13.05%;住房保障支出安排3,128万元,下降10.63%;预备费安排1,500万元,下降25%;其他支出安排9,495万元,增长61.21%。(详见附表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8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1,41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7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97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503万元。

  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1,41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9,163万元;农林水支出26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2万元;其他支出405万元,年终结余939万元。(详见附表八、九)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949万元,比上年收入5,685万元增长264万元,增幅4.65%,增长的原因是201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有所增加。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35万元,比上年支出4,681万元增加254万元,增长5.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数比上年增加2400人。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14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8,049万元。(详见附表十)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8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29万元,上年结余2,059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288万元,主要用于泗顶矿棚户区“三供一业”建设。(详见附表十一)

  五、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工作目标及措施

  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县财政部门将顺应新时期财政工作发展形势,强化征收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与政策保障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重要作用。

  一是安排资金9,238万元,对乡镇财政补助,进一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安排613万元资金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加快农田改造、土地整理和水利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上水平、出特色。安排1,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现代农业示范点建设与推广。

  (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安排扶贫资金8,755万元,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坚持帮扶和“自主造血”双提升。紧紧围绕“七个一批”、“十大扶贫行动”和“六个精准”要求,深化推广融安县“十大扶贫模式”,结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通过以奖代补、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扶持,鼓励并支持群众以“自主造血”为主,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长期稳定脱贫,避免返贫反复。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现贫困率在20%以上的面上村“屯屯通硬化道路”,全年硬化村屯道路50公里以上。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扶贫。

  (三)注重补短板兜底线,落实民生保障新要求

  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推动公共服务公平均衡。

  一是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完善教育基础设施,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惠民,落实资助政策, 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保障支撑作用,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和“宜居乡村”建设活动,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村危旧房改造、乡村特色建设工作等顺利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统筹财政资金,拓宽筹资渠道,支持实施市政公共设施、环境治理、防洪水利、城市美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打好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棚户区等改造项目加快建设,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促进城市品质发展升级。 

  四是支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落实,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是继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支持融安金桔节、钓鱼比赛等特色文化品牌提升,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打造城市文化软实力。

  (四)注重推改革增活力,适应财税发展新形势

  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要求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着力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提高财政统筹能力,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稳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继续推进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

  二是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预决算。

  三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下达、调整等各环节,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示公开。

  四是加强债务管理,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办法,积极向自治区争取代发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五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推进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规划管理,妥善做好当年预算与三年财政规划的衔接。

  (五)注重抓收支促平衡,提升依法理财新水平

  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做到有质量可持续。积极培育涵养优质税源,巩固“营改增”改革成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继续实施预算执行目标考核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进预算均衡支出。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巩固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成果。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管理。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围绕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严控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切实加强资金审核管理,全力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四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机制。继续深化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加强财政资金跟踪监管和财政检查成果转化运用,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五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扎实做好资金和政策争取、承接等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加大对我市基本财力保障、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和债券转贷额度。

  六、融安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在预算安排上,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在2008年基础上已连续多年压缩,下降幅度较大,为保障各部门正常工作需要,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按照不超过2017年决算数控制。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1278.1万元,相比2017年1225.5万增加了5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安排 874.1万元,相比2017年824.8万元增加了49.3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  403.4 万元相比2017年400.7万元增加了2.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是“三公”经费支出的上限,各部门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 874.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9.3万元,原因是事业单位新购入一批特殊业务用车,对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因公务用车改革及有关公务购车政策限制,一般公务用车暂停采购,公务车购置费预算不安排。

  2.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2018年公务接待费根据2017年决算数按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  403.4  万元,同比增加了2.7万元,原因是2017年新招考了一批行政、参公、事业人员,对应的人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3.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具有不确定性,未纳入年初预算。若各单位预算执行年度内,有上级部门组织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后,在本单位预算内经费中解决,为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我县认真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做好“三公经费”控制压缩工作。确保全县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七、关于融安县2018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

  融安县2018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是结合2017年度决算及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情况编制。2018年度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共8906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3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47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429万元。除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外,其余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财政统筹使用。

  (一)返还性收入3800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54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12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284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1100万元。

  (二)一般转移支付收入95340万元。其中:其中:体制补助收入39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6763万元,义务教育绩效性转移支付2061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14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59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39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1806万元,定额结算补助520万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费基数82万元,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移交补助基数250万元,原泗顶铅锌矿移交补助基数133万元,市级承担直管县配套资金基数补助9万元,退耕还林减收转移支付补助42万元,提高村干工资补助收入59万元,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补助126万元,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后财政减收补助资金29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990万元,市县工商部门下划基数850万元,市县质监部门下划基数140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00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8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509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126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60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17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429万元。

  转移支付资金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转移支付资金性质,统筹用于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保障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民生项目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以上自治区预下达资金数额我县全额列入年初预算。

  

八、融安县2017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2017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总限额58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5400万元、专项债务4600万元)。全县债务限额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开。 

   

  2017年底,全县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5791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3825万元、专项债务4093万元。债务用于城乡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性支出。我县政府债务的债务率在警戒线以下,风险可控制

   

2018年,是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第四年。目前,财政厅尚未核定我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我们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兼顾好融资发展和防范风险,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发挥政府举债积极作用。        

  九、注重绩效管理全面实施,保障资金效益高效发挥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健全以结果为导向配置财政资源的管理机制。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提高预算编制技术支持,强化评审结果应用。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及时纠正偏差,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重要依据,削减对绩效不高项目的预算安排,着力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送。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次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砥砺奋进,勇于担当,有所作为,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目标,为推 

  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