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自来水厂营商环境获得用水一次性告知书
融安县自来水厂营商环境获得用水一次性告知书
一、适用范围:县城范围内城区或工业园区酒店、饭店、工厂、商业综合体或其他商业企业的获得用水,施工用水及增容。
二、前期咨询及获得用水办理方式:
- 柳州市龙城市民云APP线上办理;
- 关注我厂微信公众号“融安县自来水厂”线上办理;
- 邮件征询:发送报装相关材料至邮箱raxzlsc@163.com;
- 于以下营业网点办理或前期咨询:
办理网点名称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融安县自来水厂河西营业厅 | 融安县长安镇解放街288号 | 0772-8135390 |
融安县自来水厂河东营业厅 | 融安县长安镇广场南路335号 | 0772-8156678 |
融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 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一楼大厅供水窗口 | 15507727666 |
三、办理获得用水材料:线上办理无需提供材料;线下办理只需提供一份《获得用水申请表》。
四、获得用水环节及时限:
- 获得用水环节:1个
- 获得用水时限:
①委托我厂全程办理的,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无外线工程获得用水时间不超过0.5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外线工程长度≤50m)获得用水时间不超过0.5个工作日(不包含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时间)。
②用户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办理的,时限由用户控制,我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施工图审核,0.5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提出的共同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立即通水。
3. 获得用水项目外线施工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所需办理的红线规划许可、绿地树木审批、施工许可、道路挖掘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按照政府行政审批部门要求办理,政府行政审批承诺办结时间按其对外承诺时间执行。
4. 因地震、飓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管制等导致现场勘察无法开展、行政审批手续暂停、施工停止的,不计入获得用水时间内;用户准备资料、审查施工图、经费预算,进行合同谈判和用户自行委托第三方实施的(包含但不限于接水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施工安装),不计入获得用水办理时间内。
※ 涉及用户用地红线之外的施工工程,包括涉及开挖道路红线范围内市政设施或需经过其他单位(居民)的土地(建筑物)的工程即为有外线工程。
五、费用收取:
1、用户全委托我厂代办给水设计、施工和行政审批手续的,由我厂出资建设。
2、用户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办理的,我厂不收取设计图审查、施工验收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说明:
- 获得用水的用户必须是用水设施的产权所有人,或者经产权人授权的实际使用人、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对无任何用地、规划许可手续或房屋权属证明的,不予受理获得用水业务。
七、 监督投诉电话:2896332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