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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26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8-24 1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824

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工作方案(2021-2022年)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电商发〔2019〕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强化服务、聚焦上行”的原则,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建设为抓手,以“农产品上行”为核心,以市场主导与政策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与全面发展相结合”为思路,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实现农村流通体系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在前期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建设的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体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并确定承办企业。承办期间内资产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大数据产权等无形资产归属县人民政府。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过程中使用中央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县人民政府所有,交由承办企业管理并使用5年。项目主管部门在企业承办期间对所有资产进行监管和备案,确保资产正常投入使用,可根据效果更换使用企业主体,企业更换时移交对应资产给下一承办企业。

(一)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持续运营

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持续运营并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支持融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乡村服务站点的持续运营,形成成熟的产销对接、品牌建设、人才培育、电商服务机制,持续完善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提升农村电商服务水平,破除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壁垒,丰富产销对接活动、农产品电商出村工程、就业推介等活动形式,实现农产品上行交易额提升15%。

1.持续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控、培训等服务,持续提升融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影响力,提高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在产销对接、品牌建设、企业孵化、人才培训、电商服务方面的开放性和专业性,持续完善具有电商交易数据展示、电商资讯服务、电商远程培训、本地企业展示、本地农副产品信息展示等功能的电商线上服务平台系统降低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服务的成本

2.持续提升农村电商服务水平。培育壮大本地电商团队,孵化不低于5个创业网商队伍,立足全县资源优势,整合电商销售资源和渠道,拓宽县域农副产品电商上行渠道帮助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实现月均交易额不低于2000元

3.乡村电商服务体系持续运营,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在原有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供销、快递、金融、政务,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为农民提供求职信息、服务信息、生产信息、培训信息等,带动农村居民发展农村电商、参与电商产业全链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农民增收致富。

资金支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7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万元

(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1.提升融安区域公用品牌整体品牌形象,持续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推动融安产品向融安品牌转变。

围绕以融安金桔及其他深加工产品为主的特色产品,设计不少于5款农产品包装,加大品牌营销推广力度,建立并完善产品网络流通体系,开展各类广告宣传、营销策划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不低于5场产销对接大会,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利用国家“832”扶贫平台销售我县特色扶贫农产品,统筹上架本地农特产品不低于10款,依托“广西好嘢”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让“品牌”成为乡村振兴的强大引擎。

发展工业品电商,促进消费升级。紧紧围绕我县工业特色产品,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优势,针对性的国内1688供应商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利用各大媒体平台带货,打造一系列新场景、新服务,帮助工业制造企业客户快速定位需求并精准匹配所需场景的目标商品和服务,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推进金桔深加工制品以及竹木工艺品等特色工业产品“触网”销售,通过“文化赋能”和热点营销打造1款工业电商爆品,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形成农产品、工业制品相辅相成的网络销售体系。

打造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打通农产品“最一公里”。依托融安县“融安金桔公共云仓”,为产业链的上中下游提供信息、种植、仓储、大数据科技等全方位服务,我县其他特色农产品如柚子、百香果、香菇、头菜、木耳、红薯粉等进行商品化处理,在农产品包装、品牌、形象上持续优化提升,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营销的复制成本,持续提升融安好物如“融安金桔”“小洲头菜”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号召力,打造3款融安特色伴手礼。

2.加码融安金桔数字农业电商示范基地建设,建设数字农业管控及全程可视化电商示范基地。支持示范果园网络、用电和可视化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从种植到采收、从销售到流通,每处环节实现精细把控,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过程控制和技术推广,实现产品可视、可控、可追溯,以标准化促进规模化和品牌化,降低农产品追踪成本,提升融安金桔农业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融安金桔”品牌含金量。

资金支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4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万元

(三)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1.进一步提升电商培训质量,加大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返乡创业青年、农民的电子商务培训力度。就农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电商运营、美工、摄影、产品设计、网络直播等实操技能培训,提供电商就业创业的“手把手”结对培训和现场学习指导,建立学员培训评分和跟踪机制、就业转化机制,通过“知名专家外聘+本地能人分享”的组合策略,打造一批专业性高、带货能力强的专业电商销售、运营团队,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大力孵化网商创业者,培训总数1000人次以上。

2.培训团队须具备丰富的电商实操经验和专业的美工、摄影、产品设计、宣传、电商营销和新媒体运营技能。加强电商标准应用场景化指导,提升学员参与电商流通各环节的能力,探索“电商+产业+脱贫户”融合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户创业就业,完善培训后服务,建立农村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加强创业孵化,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运营情况,并按时填报、汇集数据到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资金支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5万元。

(四)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升级

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积极开展“快邮合作”整合工作,通过邮政和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实现县到乡镇的物流配送,依托“快邮合作”的农村流通渠道实现乡镇到村的物流配送,用快递物流连接起乡村发展的“最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让村民实现在村里收发快递。

资金支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0万元。

四、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规划

(一)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7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维护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正常运行,形成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品牌建设、人才培训、电商服务机制,持续完善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工业电商发展,推进金桔深加工制品以及竹木工艺品等特色工业产品“触网”销售;打造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大力推广“融安金桔”公共品牌;持续畅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确保农村电商培训完成500人次,项目建设进度达到30%。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继续推进融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培育壮大本地电商团队,完成500人次培训任务,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强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开展项目自评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达到60%。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严格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绩效考核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升级版”创建经验,总结前期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地区间的交流借鉴,增强综合示范效应,到2022年底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

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一)规范使用中央财政资金

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账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中央资金管理和监督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拨付。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加强对预拨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验收拨付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安全。资金拨付进度情况按月上报市财政、商务、乡村振兴部门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乡村振兴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深挖农村电商潜力,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确保电商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落地生效,巩固脱贫成效,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衔接,逐步形成具有融安特色的农村电商发展格局。

(二)健全责任监督机制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草拟我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程序规范、项目落实、农民受益,参与指导项目验收;负责项目实施、拨付资金, 按月上报有关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

在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由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及时公开示范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对接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进度。项目承办单位按上级要求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承办主体的信息安全。

(四)加大总结宣传推广力度

加大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成效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正面舆论氛围,调动群众学电商、用电商、促增收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参与度,加强地区间的经验交流。

附件: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使用计划表

2021-2022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印发




中长期规划

融政办发〔2021〕26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8-24 1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824

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工作方案(2021-2022年)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电商发〔2019〕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强化服务、聚焦上行”的原则,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建设为抓手,以“农产品上行”为核心,以市场主导与政策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与全面发展相结合”为思路,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实现农村流通体系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在前期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建设的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体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并确定承办企业。承办期间内资产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大数据产权等无形资产归属县人民政府。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过程中使用中央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县人民政府所有,交由承办企业管理并使用5年。项目主管部门在企业承办期间对所有资产进行监管和备案,确保资产正常投入使用,可根据效果更换使用企业主体,企业更换时移交对应资产给下一承办企业。

(一)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持续运营

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持续运营并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支持融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乡村服务站点的持续运营,形成成熟的产销对接、品牌建设、人才培育、电商服务机制,持续完善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提升农村电商服务水平,破除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壁垒,丰富产销对接活动、农产品电商出村工程、就业推介等活动形式,实现农产品上行交易额提升15%。

1.持续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控、培训等服务,持续提升融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影响力,提高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在产销对接、品牌建设、企业孵化、人才培训、电商服务方面的开放性和专业性,持续完善具有电商交易数据展示、电商资讯服务、电商远程培训、本地企业展示、本地农副产品信息展示等功能的电商线上服务平台系统降低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服务的成本

2.持续提升农村电商服务水平。培育壮大本地电商团队,孵化不低于5个创业网商队伍,立足全县资源优势,整合电商销售资源和渠道,拓宽县域农副产品电商上行渠道帮助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实现月均交易额不低于2000元

3.乡村电商服务体系持续运营,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在原有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供销、快递、金融、政务,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为农民提供求职信息、服务信息、生产信息、培训信息等,带动农村居民发展农村电商、参与电商产业全链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农民增收致富。

资金支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7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万元

(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1.提升融安区域公用品牌整体品牌形象,持续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推动融安产品向融安品牌转变。

围绕以融安金桔及其他深加工产品为主的特色产品,设计不少于5款农产品包装,加大品牌营销推广力度,建立并完善产品网络流通体系,开展各类广告宣传、营销策划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不低于5场产销对接大会,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利用国家“832”扶贫平台销售我县特色扶贫农产品,统筹上架本地农特产品不低于10款,依托“广西好嘢”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让“品牌”成为乡村振兴的强大引擎。

发展工业品电商,促进消费升级。紧紧围绕我县工业特色产品,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优势,针对性的国内1688供应商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利用各大媒体平台带货,打造一系列新场景、新服务,帮助工业制造企业客户快速定位需求并精准匹配所需场景的目标商品和服务,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推进金桔深加工制品以及竹木工艺品等特色工业产品“触网”销售,通过“文化赋能”和热点营销打造1款工业电商爆品,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形成农产品、工业制品相辅相成的网络销售体系。

打造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打通农产品“最一公里”。依托融安县“融安金桔公共云仓”,为产业链的上中下游提供信息、种植、仓储、大数据科技等全方位服务,我县其他特色农产品如柚子、百香果、香菇、头菜、木耳、红薯粉等进行商品化处理,在农产品包装、品牌、形象上持续优化提升,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营销的复制成本,持续提升融安好物如“融安金桔”“小洲头菜”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号召力,打造3款融安特色伴手礼。

2.加码融安金桔数字农业电商示范基地建设,建设数字农业管控及全程可视化电商示范基地。支持示范果园网络、用电和可视化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从种植到采收、从销售到流通,每处环节实现精细把控,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过程控制和技术推广,实现产品可视、可控、可追溯,以标准化促进规模化和品牌化,降低农产品追踪成本,提升融安金桔农业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融安金桔”品牌含金量。

资金支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4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万元

(三)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1.进一步提升电商培训质量,加大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返乡创业青年、农民的电子商务培训力度。就农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电商运营、美工、摄影、产品设计、网络直播等实操技能培训,提供电商就业创业的“手把手”结对培训和现场学习指导,建立学员培训评分和跟踪机制、就业转化机制,通过“知名专家外聘+本地能人分享”的组合策略,打造一批专业性高、带货能力强的专业电商销售、运营团队,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大力孵化网商创业者,培训总数1000人次以上。

2.培训团队须具备丰富的电商实操经验和专业的美工、摄影、产品设计、宣传、电商营销和新媒体运营技能。加强电商标准应用场景化指导,提升学员参与电商流通各环节的能力,探索“电商+产业+脱贫户”融合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户创业就业,完善培训后服务,建立农村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加强创业孵化,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运营情况,并按时填报、汇集数据到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资金支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5万元。

(四)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升级

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积极开展“快邮合作”整合工作,通过邮政和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实现县到乡镇的物流配送,依托“快邮合作”的农村流通渠道实现乡镇到村的物流配送,用快递物流连接起乡村发展的“最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让村民实现在村里收发快递。

资金支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0万元。

四、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规划

(一)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7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维护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正常运行,形成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品牌建设、人才培训、电商服务机制,持续完善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工业电商发展,推进金桔深加工制品以及竹木工艺品等特色工业产品“触网”销售;打造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大力推广“融安金桔”公共品牌;持续畅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确保农村电商培训完成500人次,项目建设进度达到30%。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继续推进融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培育壮大本地电商团队,完成500人次培训任务,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强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开展项目自评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达到60%。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严格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绩效考核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升级版”创建经验,总结前期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地区间的交流借鉴,增强综合示范效应,到2022年底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

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一)规范使用中央财政资金

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账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中央资金管理和监督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拨付。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加强对预拨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验收拨付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安全。资金拨付进度情况按月上报市财政、商务、乡村振兴部门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乡村振兴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深挖农村电商潜力,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确保电商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落地生效,巩固脱贫成效,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衔接,逐步形成具有融安特色的农村电商发展格局。

(二)健全责任监督机制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草拟我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程序规范、项目落实、农民受益,参与指导项目验收;负责项目实施、拨付资金, 按月上报有关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

在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由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及时公开示范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对接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进度。项目承办单位按上级要求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承办主体的信息安全。

(四)加大总结宣传推广力度

加大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成效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正面舆论氛围,调动群众学电商、用电商、促增收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参与度,加强地区间的经验交流。

附件: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使用计划表

2021-2022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