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2〕26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安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9日
融安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为推动融安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及其成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柳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全县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期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柳州市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依法修志、依法治志,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业、修用并举,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并取得显著成绩。全面完成《融安县志(1996—2005)》编修出版,组织编写出版《今日融安》和《融安大事记》季刊等书籍资料,编写的《融安年鉴》实现一年一鉴出版发行。
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为:为地方志工作提供的基本保障落实不够到位,依法治志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编纂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充分,修志为用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专业修志人员结构有待优化,存在断层断档现象,业务素质亟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全县“十四五”期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要成就和历史经验,不仅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指明了方向,也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启动和推进市、县(区)第三轮地方志修编工作”提上日程。面对新时代赋予地方志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全县地方志工作要紧紧抓住建设文化强国这一重要机遇,筑牢“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初心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主业,着眼致用,统筹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存史、资政、育人为目标,坚持依法修志、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修用结合的原则,以志鉴编修为重点,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社会为方向,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融安篇章贡献方志力量。
四、总体目标
到2025年,县志编修全面启动,综合年鉴编纂持续开展,乡村史志编修为乡村振兴“铸魂”示范效应初步彰显,旧志古籍整理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深入开展,方志馆建设稳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地方志事业保障机制全面构建,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强。
五、主要任务
围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柳州市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第三轮修志启动及年鉴精品编纂工程、乡村史志编修与乡村振兴“铸魂”工程、旧志古籍整理系统集成工程、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工程、方志馆建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程“六大工程”全面落实。
(一)全面开展第三轮县志编修
从组织推进、框架设计、资源调配、质量把控及系统管理等方面,认真抓好首轮和第二轮修志总结评估,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统一部署,适时启动第三轮县志编修。推动地方志书编纂拓展延伸,加强对部门志、行(专)业志编纂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
(二)持续开展综合年鉴编纂和精品年鉴打造
推进综合年鉴编纂常态化,持续巩固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成果。以精品年鉴品牌打造引领综合年鉴编纂质量全面提升。探索综合年鉴编纂出版新方式,缩短综合年鉴编纂周期。加强对行业年鉴、专业年鉴、部门年鉴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推进年鉴编纂向各领域拓展延伸。
(三)推动乡村史志编修,彰显乡村振兴“铸魂”效应
结合乡村振兴“铸魂”工程建设,组织和指导乡镇、村(社区)开展史志编修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地方志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的重要作用。
(四)持续开展古籍整理和地情文献收集、整理和编辑出版
深入挖掘融安地方历史文化资源,将县域旧志整理纳入《广西历代方志集成》体系推进落实,进一步做好古籍、历史档案资料整理、地情文献著述编辑出版工作。探索一体化创新模式,推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地方志书资料长编与志鉴编纂的有机融合,夯实第三轮地方志书编纂资料基础。
(五)谋划推进方志馆建设
按照立足地情、突出特点、服务社会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将方志馆与档案馆、文史馆统筹规划建设。发挥方志馆在收藏保护、展览展示、编纂研究、专业咨询、信息服务、宣传教育、文化交流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地方志对外影响力。
(六)提高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拓展地方志资政渠道,持续推动“方志文献进基层”品牌建设,推动方志文化进党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努力提高方志文化受众面,推动全社会读志用志,培育地方历史情愫。
(七)加强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
构建地方志专家库,广泛吸纳各领域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以地方志理论研究、工作研究与创新实践,带动地方志工作队伍业务素质有效提升。构建培养和激励机制,打造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的地方志人才队伍。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单位工作任务,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法治保障
强化依法治志意识,切实推动《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将依法治志纳入政府督办范畴,依法建立地方志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三)制度机制保障
进一步健全地方志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地方志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修志编鉴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主编(总纂)责任制和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制度。
(四)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印发